最新家电的工作总结家电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四篇)

虽然我区在20xx年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3、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电信在全区各乡镇有32个手机销售备案网点,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显示其截至6月中旬家电下乡活动开展半年来,手机销售仅21部,每个网点还不到一部。经我们调查得知,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其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后来电信部门内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的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

1、补贴品种:全国统一实施的九类产品,即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我省新争补贴品种为电动自行车。连同我省新争补贴品种,补贴品种达到十类。(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及中标区域为准)

3、补贴对象:农民、国有林场及农场职工。

4、兑付程序:我们开始执行的是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并兑付方式,为进一步改进兑付方式,方便农民申领补贴资金,减少申领成本,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们从去年9月份开始,全面实施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1、兑付情况:20xx年底,共兑付新购车补贴340辆,补贴资金128.07万元,拉动销售收入1340.64万元。截至20xx年9月25日,共兑付新购车补贴1062辆,补贴资金302.93万元,拉动销售收入3203.10万元。

3、补贴对象: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

5、补贴比例及金额。

(1)、农民以购买规定的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2)、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

a、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

b、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

家电下乡和汽车政策在我县实施一年多来,政策和服务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政策效果快速显现,根据目前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政策精神,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将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兑付率,促使我县家电及汽车下乡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镇从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就我镇家电下乡工作总结如下:

在下一步的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加强管理,更多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切实做好我镇家电下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相信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下,我镇家电下乡工作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转发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进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并结合长星镇的实际,现就长星镇开展家电下乡回访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活动中,县局提供的我乡家电下乡购买信息为农户57户,家电下乡产品250台。截止8月底共回访了28户,涉及家电下乡产品123台,回访面为县局提供信息的49%,其余农户存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和外出打工的情况而无法联系。

对本次回访中发的现的问题,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户家电下乡及防骗补的宣传,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对有骗补情况的网点,应在查清事实后收回套取的补贴资金,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备案网点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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