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三明市2024年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4日
三明市2024年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福建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统筹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配套资金用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承担比例分别为85%、10%、5%。按“政府出一点、商家出一点、银行出一点、平台出一点”原则,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商家、补贴范围商品的本地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共同出资叠加优惠,让利消费者。
2024年9月17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补贴范围
家电补贴范围包含: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二)补贴对象
在三明市参与商家消费并在三明市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补贴发放
1.补贴发放平台:经省商务厅公开征选,确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为“2024年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福建银联”),由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牵头搭建全省统一的资格验核平台,对接商务部数据验核系统,以实现“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仅补贴1件”的工作要求。
2.消费券发放及使用:个人消费者在福建银联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实名认证,领取对应品类的补贴券后,到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家电。每种品类可以同时领取8折和85折两张消费券(需要打开GPS定位在三明市,每种仅能核销一张,如已使用某品类1级能效消费券,该品类2级能效消费券将不能使用)。每张券有效期3天,当天领取当天生效,过期后用户可以再次领取,共可领取5次,领完即止。
3.使用消费券结算的订单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补贴资金退还到服务机构账户。
四、参与商家
(一)商家报名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活动商家申报工作,根据企业自愿原则,由家电销售经营主体自愿向属地商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市商务局对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并公示。企业申报工作分批进行,实行动态调整。
(二)参与商家要求
2.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1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完整;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和制度规范。
五、职责分工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商务局牵头抓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施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推动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改委:配合市商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官方媒体及其所属新媒体开展活动宣传,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督促参与商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鼓励我市商业银行共同出资积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负责属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工作(根据发票开具地进行划分审核地),着重审核是否有套取补贴情形;抓好当地政策宣传,及时回应消费者咨询,督促指导辖区内家电零售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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