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通州区平房住户“煤改电”及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7年通州区平房住户“煤改电”
及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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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通州区平房住户“煤改电”及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通州区平房住户“煤改电”
及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17年10月底前,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基本实现通州区平房住户冬季清洁取暖和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
具体任务:
1.乡镇平房住户“煤改电”工作
2017年需对9个乡镇107个村的40034户平房住户进行“煤改电”(其中:有3个村由“煤改气”转为实施“煤改电”改造。“煤改电”任务量以通州供电公司提供的已有电表户数为依据)。
???3.街道平房住户“煤改电”工作
玉桥、北苑、中仓3个街道办事处的平房住户,按照全区“无煤化”工作要求和应改尽改的工作原则,需完成“煤改电”共涉及6530户。街道平房住户“煤改电”以储能类设备为主实施改造。???
4.散村散户“煤改电”工作
???因分户和村庄拆迁等各方面原因剩余散户,按照全区“无煤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纳入到全区“煤改电”改造范围内。涉及需拆迁的户,应能拆尽拆。确未能完成拆迁的,以储能类设备为主实施改造。
???(二)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工作
对全区规模种、养殖业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年内实现通州区域内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已列入低端种、养殖业退出范畴的不列入“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有关低端种、养殖业退出方案将由区农委制定)
???(三)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
按照全市“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我区实施改造的平房住房达到节能保温的理想效果,2017年组织实施农村住宅保温改造收尾工作,做到应改尽改,确保“煤改清洁能源”住户取暖效果。
延续政策:
???电取暖设备。安装储能类电取暖设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户购置取暖设备总价6600元的90%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940元,剩余部分由住户承担;安装热泵类电取暖设备,市级按照每户取暖住房面积每平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区财政按照1:1进行配套补贴,每户市、区两级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0元,剩余部分由住户承担,每户只限补贴一台。
???户内线路改造。户内线路(即电表至取暖设备)的改造费用,区财政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户三方筹集解决。
峰谷电价政策。对完成“煤改电”取暖的平房住户,在每年取暖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享受峰谷电价政策。谷段电价(21:00至次日6:00)在0.3元/度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度,谷段用电补贴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不超过1万度。
2017年不再对农村地区平房住户(含街道)优质煤替代工作进行奖补,优质煤替代政策停止。
新增政策:
“煤改电”取暖分户原则:针对农村地区平房住户“煤改电”取暖分户,原则上按农村宅基地确户,“一户一址”、“一表一户”。对特殊原因需要分户的,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三证齐全(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采暖面积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每户具有独立的采暖系统,且需由村委会、乡镇逐级确认。街道平房住户分户也应满足三证齐全(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的条件,每户具有独立的采暖系统,且需由居委会、街道逐级确认。
???按照“煤改气”方式改造,按改造后的额定蒸发量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蒸吨8万元。
按照“煤改电”方式改造,按室外温度7度的工况标准测出的制热量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500元。
规模种植业在2017年以前进行“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可同样享受此次奖励政策。
根据前期调研和实际的摸排情况,在禁养区外暂时保留的备案规模养殖场,按照养殖场类型进行分类和奖励。
大型猪场(存栏5000头以上):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每家奖励50万元。
中型猪场(存栏3000头—5000头):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每家奖励30万元。
小型猪场(存栏在3000头以下):实施“煤改电”改造,每家奖励15万元;实施“煤改气”改造,每家奖励10万元。
其他养殖场(牛、羊、鸡、鸭等):实施“煤改电”改造,每家奖励15万元;实施“煤改气”改造,每家奖励10万元。
规模养殖业在2017年以前进行“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企业,同样享受此次奖励政策。
规模种、养殖业资金拨付流程:企业改造完成,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区农委——区农委审核备案后,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最终审核备案的数据拨付资金至各乡镇政府,由各乡镇政府兑现至各企业。
单项改造:每户补助资金18800元。农户出资按实际改造门窗和外墙保温面积计算,门窗改造每户每平米出资70元,外墙保温每户每平米出资10元。
新翻建房: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区级补助资金10000元,其余资金由农户出资。
三、工作内容
(一)平房住户“煤改电”实施内容
户外线路改造方面。由通州供电公司实施全区平房住户“煤改电”外电网扩容、增容、新建及户外线路改造至峰谷表(含表)。通州供电公司应按电取暖户电容标准进行增容,确保电取暖用户电压稳定。在施工中应优化路由,减少树木移伐和平原造林占地。
设备采购及安装方面。按照全市电取暖设备生产企业入围条件及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以区政府统一采购的形式,严格按照招标程序,择优选取企业资质全、生产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服务信誉好及管理规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采取划片管理、乡镇选择及区级统一调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划片安装。落实“一户一设计”、“一户一档案”、“设备质量全程跟踪监测”、“企业黑名单和末尾淘汰”及“工程三级调度”等各项制度,加强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的管理水平,严把工程质量,确保9月底前全部完成设备安装。
村级电取暖管护员队伍方面。为进一步提升“煤改电”后期的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村级电取暖管护员队伍,按照“500户以下设置1名,500户以上设置2名”的原则,设立电取暖管护员队伍,建立管护员工作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为用户的正常使用提供保障,预计人员400人。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对电取暖管护员实行劳务补贴。
(二)规模种、养殖业“煤改清洁能源”实施内容
规模种、养殖业“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各企业结合自身产业特点,选择适宜的方式进行自主改造,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协调、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9月底完成改造。
种植业。从事设施种植生产的规模种植企业或集中连片的村级合作社,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应大于50亩(含50亩)。
养殖业。养殖场备案登记共83家,除北京首农集团8家奶牛场、金星鸭业2家肉鸭场、东方种猪场、通州区种羊繁育推广中心以及禁养区关停的11家备案养殖场以外,对剩余的60家正式备案畜禽养殖场进行“煤改清洁能源”改造。
(三)农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内容
单项改造。指对既有农宅进行外墙、门窗改造,改造后达到节能、保温的标准。
新建翻建。指农民在新批或者原有宅基地上按标准建设的抗震节能房屋。
单项改造及新翻建工作主要在西集、潞城、漷县、宋庄、台湖、马驹桥、张家湾、于家务、永乐店9个乡镇实施,由于梨园、永顺2个镇的村庄都实施了旧村改造,不列入改造计划。4个街道的平房住户也不列入改造计划。
??四、组织落实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区农委、区新农办牵头协调各部门,统筹各环节的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聚合联动,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区新农办做好农宅抗震节能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全程质量跟踪检查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平房住户“煤改电”、规模种、养殖业“无煤化”、“农宅抗震节能”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本乡镇(街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要专门成立本乡镇(街道)工作小组,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协调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户内线路改造技术标准、设备安装等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同时配合通州供电公司做好外电网涉及的占地、拆迁、树木移伐等工作,补偿费用由乡镇、街道先期承担,后期由区政府根据财政评审结果进行统一补贴。由于街道“煤改电”工作复杂性,由区新农办牵头建立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政府法制办、通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随时处理解决工程推进中的各类问题。
???(二)健全制度,完善服务,加强监管
(三)联合执法,严格加强燃煤监督管控
???(四)督查考核,确保实效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发动全民参与
区委宣传部要组织《通州时讯》、通州区电视台等媒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设备在使用方面、安全方面、维修方面的指导与宣传,做到全区上下“思想一致、步调一致、责权一致”,确保2017年全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有序组织,按期完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域内报刊、橱窗、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鼓励农村住户和规模种、养殖业积极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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