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不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没有直接取得资产)
增值税出口退税(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
2.特征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提示】
①政府资本性投资,属于互惠交易。
3.分类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收支两条线)
净额法(收支一条线)
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
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并一贯的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日常活动
计入“其他收益”
非日常活动
计入营业外收入
冲减营业外支出
事项
总额法
净额法
(1)2×18年3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210
贷:递延收益210
(2)2×18年4月20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480
贷:银行存款480
同时:
借:递延收益210
贷:固定资产210
(3)自2×18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假设该设备用于污染物排放测试,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①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4(480÷10÷12)
贷:累计折旧4
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1.75(210÷10÷12)
贷:其他收益1.75
借:制造费用2.25
贷:累计折旧2.25
[(480-210)÷10÷12]
(4)2×26年4月设备毁损,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设备毁损:
借:固定资产清理96
累计折旧384
(480÷10×8)
贷:固定资产480
借:营业外支出96
贷:固定资产清理96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42(210÷10×2)
贷:营业外收入42
设备毁损:
借:固定资产清理54
累计折旧216
(2.25×12×8)
贷:固定资产270
借:营业外支出54
贷:固定资产清理54
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或损失
1.收到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成本费用或损失发生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总额法】
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
直接计入
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
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
借:银行存款100
贷:长期借款——本金100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10.9446
递延收益10.9446
2×15年1月31日起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为100×3%÷12=0.25(万元):
借:在建工程0.25
贷:应付利息0.25
2×15年1月31日起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为89.0554×9%÷12=0.66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