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宽严相济;公诉工作;经验;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宽;二是严;三是宽和严如何结合,就是济。这项政策是从战略高度提出的,不仅指导着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还会强力引导司法活动,使司法理论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司法实践更好地服务社会现实。公诉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或多或少地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与战略高度的要求,与社会现实的吻合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矛盾,这些矛盾将是我们司法改革的动力、方向和着力点。
一、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历史回溯
早在西周时期,周公等统治者吸取了殷商灭亡的教训,提出了"明德慎罚"的刑法政策。公元前543年,世界上首个成文法的公布者,郑国的执政者子产就提出了"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主张"为政必以德",德在实践中表现为"宽",刑在实际中表现为"猛",即立法严格,执法严厉。所以子产公开宣称:"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并且力排众议,公布了刑书。公元前522年,子产在临终时对他的继任者子大叔说:"我死后,你必然执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若猛'。"据《左传》记载,子大叔执政后,不忍心严厉,一味宽厚,郑国因此盗贼横行,到处抢劫,子大叔很后悔不听子产的话。子产的这一思想,被韩非归纳为"爱多者则法不立"。唐太宗李世民主张"慎狱恤刑"为了避免枉杀事件的发生,规定了"五复奏"制度。今天我们提倡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与其一脉相承,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浓郁的民族传统。
二、在公诉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经验
公诉工作能够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中积累经验,其内容也主要体现在"宽"、"严"、"济"三个方面,这是由它的地位决定的。公诉部门不仅对侦查部门、审判部门的处理结果有监督权,更重要的是,它对侦查部门、审判部门的每一项活动都有监督权、监督的程序、方法和力度。如一份侦查员对于证人证言的取证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证言取证的力度、周密度是否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诉部门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也可以让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对审判部门一个证据的质证、采用情况有即时监督权等等。权利的运行离不开监督,按照监督与权利行使是否同步来分,监督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从现行刑诉法来看,公诉工作对侦查权、审判权拥有后两种监督权,有的地方创造性地提出并实践提前介入制度,这样又有了事前监督权。
(一)在"严"方面积累的经验
1、在侦查监督方面
侦查部门将案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后,公诉部门将会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审查。证据有缺陷或者事实不清的,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也可以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以达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标准。如果法律适用不正确,公诉部门可以直接更改。2006年1月,侦查部门移送起诉的龙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公诉部门在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了新的事实:龙某是基于的意图进入被害人的家中,在的过程中,被害人的手灯照到了龙某的面貌,龙某遂起杀机,采取了掏肠、脚跺头的方式杀害被害人(未遂)。如果按照故意杀人一罪起诉,由于嫌疑人未满18周岁,最高量刑15年。最后公诉部门以故意杀人罪和罪两罪起诉,龙某被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9年。
2、在审判监督方面
目前的刑诉法,修正、加强了法官的中立地位,树立了居中裁判的职能。这样,公诉人必须当庭提交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有罪,阐明法理,向旁听人员传播法律知识,把每一件案件的社会效果达到最大化。尤其是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经济转型期,法律有时是被动的,这就决定了人们具有对法律的后知性和行动的盲目性。例如,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有的嫌疑人认为自己存在真实合法的经营活动,让别人为自己开如实的发票,不是犯罪。事实上,如果数额达到标准,已经触犯了我国惩罚最严厉的刑法。公诉人在庭审中,担负着控告被告人有罪,并阐明如何、为什么犯罪,让被告人在明明白白中接受处罚,对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违反程序法的行为当庭监督,对判决结果畸轻、畸重的提请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在刑事案件开庭时,当庭依法控诉被告人有罪,阐明从重情节;其次,通过当庭论证具体案件,向旁听群众传达法律知识和道德准则,并通过旁听群众向社会辐射法律知识,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放大办案效果;第三,对审判机关判决的案件,发现量刑畸轻或畸重,符合抗诉条件的,即时提请抗诉,合法合理地改变判决的结果。
(二)在"宽"方面积累的经验
由于我国刑法将罪刑法定作为三大原则之一,在公诉工作中,首先防止无罪的变为有罪的,这种情况可能由假象造成。如佘祥林故意杀人案;也可能由诉讼时限形成,也可能确实由该人犯罪,但是证据不足的,在穷尽了所有法律救济后,仍不能认定为有罪。其次确保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刑法规定,得到确实的落实,维护被告人依法应得的法律利益。再次,对未成年人犯罪、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监督合议庭不公开审理。
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了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三种不起诉方式,使公诉部门在行使不起诉权中程序上更有可操作性。使依法不应、不必受到刑法追究的嫌疑人及时得到结案处理的结果,既体现了国家的宽容,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确保打击力度集中到更加严重的刑事案件中。
(三)在"济"方面积累的经验
"宽"与"严"不是对立的,可以在一件案件中和谐存在,主要把握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酌定情节等方面,衡量每一项的"宽"、"严",最后在综合的基础上量刑。如在牛某实施抢劫案件中,因为其行为侵犯了财产权和人身权,三次以上实施抢劫行为,应当偏向"严",可是犯罪主体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形迹可疑经盘查,如实供述自己及同伙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济"在实际办案中,表现为在细化的基础上综合衡量。
三、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仍然存在各种矛盾,这些矛盾既有法律的,也有现实中管理造成的。
(一)对不起诉权的限制使用
不起诉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放弃不起诉权的使用,放弃的不仅是权利,更是职责。
(二)刑事司法政策的信任度遭到质疑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国建国初期就执行的刑事司法政策,由于执行时单方面要求嫌疑人这样做,执法人员没有执行或者没有严格认真执行,或者因为侦查与审查公诉、审判脱节等原因,这项政策在执行中有所偏离。例如,王某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深夜闯入嫌疑人家中扬言要杀人,被嫌疑人用枪打死,案发后,嫌疑人投案自首,又因举报淄博一号特大抢劫、案件而立功,起诉到法院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本案中不论判决结果是否正确,单就该案中的投案自首、立功,就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在最后的处理结果中没有体现。司法机关这种认定方法、结论,最终会反馈到社会中,自首、立功不一定起到作用,所产生的导向性,我们可以从一种现象看到: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种顺口溜是在办案人教育嫌疑人时,得到的回答。司法信任的减损,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司法权威,损害国家的形象、党的威信。我国现行刑法规定,零口供也可以定罪。但是,更应当看到零口供背后付出的劳动量。司法信任的降低,必然换来办案人员加倍的工作量,也意味着司法资源的不必要付出。
(三)对无罪案件量化考评标准单一
年终量化考评标准具有强力的导向性。有的地方规定在量化考评中出现无罪案件扣分多少,公诉人员在审查公诉案件时,一方面会更加慎重,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另一方面把握不准的案件起诉,因具有较大的诉讼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有的选择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有的起诉后,提前撤回补充起诉。无罪案件的产生有多种原因造成,案件所能取的证据具有有限性。案件在起诉后,有时会发生公诉人或者检察院无法控制的变化,如在一证一供的案件起诉后,翻供翻证。如果不分析无罪的原因就一律扣分,不仅打击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也必然贬损办案人员的冒险精神。历史发展表明,职业的责任感与冒险精(下转第39页)(上接第36页)神是成正比的,责任感有时是以冒险精神为前提存在的。
(四)抗诉权行使的充分性不足
抗诉权是检察权制约审判权最有力的权力。在现实中,抗诉权的行使,且不说其风险,单就其程序来看,抗诉一件案件在收到案件后的十天之内,要向上级院汇报,争取支持,获得支持后,由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审理抗诉案件。法院的宪法定位是司法机关,但在现实中,其行政性的特色也是鲜明的,有的基层法院在判决案件前,先向上级领导、法院汇报,再判决,合议庭直接执行上级法院的意见,这样的案件如何能抗诉成功?这种程序下,只能选择"和"为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了六项可以抗诉的标准,其中"刑罚明显不当"、"重"、"轻"的标准与审判机关认识不一,哪些案件可以抗诉,在现实中缺乏统一标准。
(五)上诉程序有较强的局限性
上诉程序的局限性表现了两种情况:一是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二审终审制,死刑复核作为补充的审级制度。这种建国初期制定的制度,在所有教科书中都解释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的诉累,减少上级法院的工作负担,更好地做好指导工作。其实质是在诉讼经济主义与诉讼公正主义之间选择了诉讼经济主义。群众之所以选择打官司,就是为了追求公正,不会只因为诉累放弃对公正的追求,现在存在大量的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就证明了这点。群众无法通过正常程序满足对公正的追求,就异化为无休止的申诉、缠访。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应当深化对公正的追求,首先从程序上满足要求,其次从实体上满足其要求。二是刑事案件在一审终结后,被告人只要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上诉,就必然启动二审程序;而被害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在收到判决书5日内向公诉部门提出请求,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抗诉。从决定期限、必然性上,被告人都优越于被害人。被害人在请求检察院抗诉没有希望的情况下,只有申诉、上访一条途径。
四、解决问题的方法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减少犯罪,加大打击重点犯罪的力度。
(一)对不起诉权严格按照现行刑诉法规定的程序运作,不再设置地方、部门限制。在现行刑诉法中已经规定了严格程序,比如公诉人阅卷提审,部门负责人把关,最终绝对不起诉权的决定权是检察长,相对不起诉权、酌情不起诉权的决定权是检察委员会。如果对不起诉还要加强监督,可以采用事后监督的方式,这会更经济、方便,而且不会对公诉人的工作效率产生影响。
(二)坚决落实我国现行刑法、刑事政策的"宽"与"严"。用事实换取人民群众、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信任的价值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杜绝用欺骗性的方法换取一时、一事的问题的解决,而遗患无穷。这种政策不仅在最后的量刑结果上予以兑现,应当在任何一个诉讼阶段有不同方式的兑现。比如对投案自首的,在侦查阶段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审查公诉阶段,可以考虑不起诉权的使用,或者通过加快办案速度,尽快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三)加强对公诉工作的量化科学性,禁止非此即彼的管理方式。对无罪判决结果的案件,应综合考量,是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对可以归于公诉人、公诉部门的原因,可以采取惩罚措施,如果不是,那就不能惩罚。只有科学的措施,才会激励公诉人的斗志,不会变得畏首畏尾,提前采取刹车措施。
(四)改变抗诉格局。抗诉权的决定权在检察院,同意权在上级院,而最终决定权在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若要锐化抗诉权,首先应通过科学改革,改变这种格局,比如抗诉权的三审制度,抗诉权的利害回避制度,只有打开上下级审判机关的利害关系,才能增强其中立性,进而增加其公正性。
一、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
二、完善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三、贯彻国家政策并设立会计核算管理监督机制
一、加强现有农村集体合同的管理
(一)农村集体合同的清查
各镇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签订的经营项目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承包流转等各类合同进行清理。合同清理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工作小组按要求自查为主,镇集资办负责合同清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审核、检查。在清理中,镇村要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的合同清理工作机制,不仅要对有合同文本的农村集体合同进行清理,还要对没有合同文本但存在合同约定关系的口头合同、事实合同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镇经管部门备案。
(二)农村集体合同的核查
各镇要对清理后备案的各类农村集体合同进行核实分析。认真核对农村集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名称、标的物名称和用途、合同价款、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合同到期后的资产处置、签章手续、民主决策程序履行等方面内容。从存在的问题入手,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新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对经核查的备案合同,按分类和规范与否对合同文本提出意见和建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专人按建议书的要求对合同文本进行整改和完善。
(三)农村集体合同的执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农村集体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合同的收益,通过公开栏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农村集体合同的年度收益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将农村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各镇经管部门要每年对农村集体合同收益的收取、入帐、分配进行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审计结果要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四)农村集体合同文本的保管
(五)农村集体合同纠纷的调处
二、加强农村集体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
(一)农村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在农村集体合同签定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公开、审核、决策三个环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需要契约或合同规范的事项,由村两委提出议案和制定方案,并按规范的合同文本要求草拟合同;草拟合同完成后应将合同内容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各镇应对经公开的草拟合同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审核意见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策;新合同签定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书面审核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结果,一并上报镇经管部门进行备案。
(二)规范农村集体合同的文本和内容
(三)签订农村集体合同事项的公开
(四)农村集体合同的审核
(五)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的民主决策程序
签订农村集体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经济行为,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要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的具体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决策做出准签决议后,方可签订农村集体合同。对不按规定程序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签订农村集体合同时必须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做好公章的管理,防止出现滥用公章私自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现象的发生。
(六)农村集体合同的备案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受让方须有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受让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合同样本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同有土地经营承包权的农户签订委托协议书。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各镇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在承包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也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不得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农户的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不得借土地流转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情况。
论文摘要: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对失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障的过程中,不同的地区存在不同的困境。本文在对兰州市部分失地农民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找出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甘肃省失地农民概况
三、甘肃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困境及成因
(三)作为养老保障主要支撑力量,政府统筹资金的缺失是非常致命的问题。作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国家、集体、个人都应该出资,促使投保资金多元化。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补助意味着对被征土地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各级财政更应该给予适当补助。以地方政府划拨专项经费、上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等多种方式进行。政府统筹资金作为养老保障的主要力量必须是稳定和牢固的,否则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在实施中就会出现障碍。
四、解决甘肃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思路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加大各项工作力度。
二、主要内容
三、主要工作
(一)2019年我们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中小药材等产业,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以整村推进为主体,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在推广旅游、扶持农家乐等方面做好工作。
(二)今年我们将加大政策扶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加强惠农政策的扶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智力扶贫力度,加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移民搬迁、低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村里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集体经济收入少。这些收入都是通过扶贫资金来发展的,村里没有像样的集体企业给村里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想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需要主动出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到我村,加快贫困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四)保持入户频率,加大“脱贫不脱政策”宣传力度,不让贫困户感觉到脱贫后不再享受政策,不再被重视,继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不仅要“输血”,还要培育“造血”机制
和本市以往开展的农村帮扶工作相比,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不是单一的“输血”援助,而是更加注重培育“造血”机制。
应对帮扶理念的转变,三个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探索形成了“村联”、“区联”、“镇联”三种不同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综合帮扶“造血”项目落地。金山区以各镇薄弱村为主体成立村联公司,村联公司作为“造血”项目运营的主体。奉贤区在2013年9月挂牌成立了由全区100个经济薄弱村共同参股、集体全资的百村公司,这种全区性的村级集体经济联合发展平台是上海独有的。崇明县则是各经济薄弱乡镇以所属薄弱村名义出资,在乡镇层面组建帮扶项目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帮扶项目投资的重要载体和收益分配平台。
如何形成稳定长效的“造血”机制,做强“造血”功能?区县建议,市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综合帮扶“造血”项目的重点指导和审核把关,采取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推动跨区县和多业态投资,防止投资项目单一,降低投资风险。
有了“鸡”,还要把“蛋”分好
奉贤区奉城镇党委副书记李丹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村支书跑到镇党委办“诉苦”,说村摘掉了经济薄弱村的“帽子”,却无法再享受帮扶政策,他反而成了“千古罪人”,希望重新取得这个“称号”。“农村综合帮扶政策给予了经济薄弱村很大的支持,但当前政策的导向是奖励经济薄弱村而不是奖励脱贫。”李丹建议,要在帮扶政策的制定上建立良好的导向,鼓励薄弱村自愿脱贫。
据一些区县反映,此次农村综合帮扶专项资金形成的“造血”项目资产权属和“造血”项目收益全部归经济薄弱村所有,以及对经济薄弱村先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此次农村综合帮扶形成的新增资产在经济薄弱村村级经济组织内量化分配等,没有体现二次分配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既容易造成经济薄弱村和其他村的不平衡和矛盾,也影响帮扶“造血”项目的进一步壮大和长远发展。对此,一些区县建议将此次综合帮扶新增资产暂时放在经济薄弱村所属的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内,帮扶“造血”项目收益由区县或乡镇统筹合理分配。
不能“降温”,还要持续“升温”
“综合帮扶对于我们经济薄弱村,就如同盼望已久的‘及时雨’!”在调研过程中,区县、镇村对帮扶工作深表认同。大家也感到,农村综合帮扶是好事也是实事,要进一步办好办实,还需要让政策机制持续保持“升温”状态。
二、包保帮扶工作
(一)包保单位
1、主要领导
主要领导局长每月到村一次(2019年4月之前,因工作调动4月之后由副局长进行),与村干部进行座谈会,并走访慰问。
2、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为驻村工作队队员,坚持每天驻村工作。
3、帮扶责任人
审计局全体机关干部均为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至少每月一次到村走访慰问,并协助驻村干部进行贫困户知晓率、满意度的摸底调查。
4、帮扶措施
为上四道申请文化广场建设资金10元,因批复问题改在下四道建设,现已开工,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全体帮扶责任人为贫困户打扫室内外卫生,提升人居环境;分别在春节、中秋、国庆节前捐款、捐物,折合总额1.19万元,提高生活质量。
(二)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
2、组织协调村干部到农博会、软枣猕猴桃交流会学习先进经验,多方位发展村集体经济(本村薄弱环节),定期踏查产业项目现场、确保按计划实施,保证贫困人口受益分红。
4、督促并协助村干部在环境整治、防汛、防火、春耕、秋收、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指示执行,提前做好准备,预防各种隐患。
三、行业部门
目前已配合州审计局完成2019年度市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工作及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四、工作亮点
1、7月中旬在村内发展300㎡驻村工作队菜园(白菜260㎡萝卜40㎡,费用自理),目前长势良好。驻村工作队成员通过种植有机蔬菜,可在年底考核前,频繁入户过程中赠送贫困人口,降低频繁入户带来的不满情绪,可通过向市内销售,推动贫困人口在自己庭院内开展小种植的积极性,也可解决驻村日常生活所需蔬菜问题。
2、9月初利用“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为每户贫困户购买20只鸡雏(18元/只),并负责养成后的销售,按照扶贫先扶志的原则,让贫困人口通过自己的努力增加收入。
3、在给贫困人口购买鸡雏的同时,自理费用购买半成鸡30只(50元/只),发展驻村工作队小养殖项目(由驻村工作队成员及村长共同养殖,因病害、黄鼠狼、野猫等野生动物攻击,目前存活20余只),因去年紫金矿业捐赠鸡雏贫困人口养殖成活率较低(存活不足1/3),通过与驻村工作队对比可增强贫困人口对养殖的管理(如存活率依然较低,来年不行进此项目),长成后可在年末节前走访中用于慰问,从而巩固满意度,也可解决驻村日常生活所需鸡蛋问题。
五、目前存在的困难
目前村的村集体经济为薄弱环节,无长效稳定的发展项目。年初以来同村干部共同研究多种村集体经济项目,已运作以下项目:软枣猕猴桃基地有大量蒲公英,准备发展蒲公英根、叶采摘制作项目,与各种渠道沟通后,因无法深加工(加工后根60元/斤、叶40元/斤),未进行;松子市场需求量大,价格较高(40/斤元),发展红松苗木嫁接项目,因技术指导不到位,导致嫁接苗木保存不当(跑浆后成活率较低),嫁接后未成功(投入2000元无回报),明年详细技术咨询后继续开展;面瓜种植项目,投入10000元,筛选后批发销售13400元(0.45元/斤),剩余2000斤,利用闲时走零售,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5000元。因政策及区域等原因限制,利用现有资源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效果较慢,还需加大技术支持,增加学习先进经验机会,尽快发展成效快的集体经济项目。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今年农村工作实际,现对XX年度的农作工作和09年度打算三年规划作简要汇报。
一、全镇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1、基本情况
2、村级经济情况
3、新农村示范村争创情况
XX年成功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东升村,XX年成功创建二家,黄土塘村和勤新村,XX年年争取完成华东村、湖塘桥村、张缪舍村三家新农村示范村。
4、股份合作社改革情况
XX年-XX年年,成功组建了华东村、黄土塘村、勤新村、港下社区、陈市村、张缪舍村、湖塘桥村、东升村、东湖村、里西村、港东村11家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同时组建了港南村、山联村、黄土塘村、朝阳村1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5、失地农民保障情况
二、XX年度主要重点工作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XX年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年,去年成功创建了黄土塘和勤新二家新农村示范村。为做好今年华东村、张缪舍村、湖塘桥村的争创工作,年初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总结经验,塑造亮点。不断总结示范村争创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认真总结提炼,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引领作用。引导各村结合自身特点和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有限资源,合理配置,理清建设思路和发展方向,为各村在打造亮点上多动脑筋、多下功夫。
(4)建立档案,规范操作。按照新农村争创考核指标内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争创软件档案。督促示范争创村做好基础资料汇集,以备存查,确保基础档案真实、完整,为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湖塘桥村今年引进三家企业入驻,全年销售预计可突破1亿元;但与人均8万元的考核指标还是有一定差距。目前,已投入100多万元重点发展生态特色农业,与上海葡萄研究院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建设80亩生态提子园。
张缪舍利用传统服装业优势,吸引大量外来务工者。村内年销售超500万元企业有7家,全年销售可达2亿元,人均应税销售达8.56万元。
二是狠抓村容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村容整治没有统一的标准,各村的做法大同小异,真正体现了因村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主要分为七大项目,分别是铺(铺设水泥路、柏油路)、拆(违章乱搭、鸡鸭棚)、清(河道、垃圾)、添(绿化、健身场)、穿(粉刷墙面)、填(自然村内小河塘,小坑)、建(绿化保洁队伍、管理制度)。
华东村对巷内河道投入150万元修筑石驳岸3500多米,河岸护栏洁白,道路整洁。
湖塘桥村对花园村庄顾巷头的道口进行摊铺黑色柏油路,粉刷墙面面积4万平方米,准备通过二年的努力将全村墙面全部粉刷。张缪舍村在村庄中心填埋小河塘,种植了香樟、茶花、桂花等花卉苗木,沿主干道两旁铺设了彩砖,种植香樟等绿化。投资40多万元筑建1000立方驳岸,并加装水泥护栏。
三是加强服务与指导,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华东村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组织人员上门免费提供参保服务。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覆盖,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党员联系户、村干部联系户和企业老板联系户,保证结对帮困实施到位。年内准备完善体育场所、图书室,增加藏书量。湖塘桥和张缪舍村鼓励全体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村大病医疗覆盖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率、最低生活保障率、结对帮扶率都达100%。湖塘桥村成立了湖塘桥村慈善帮困站。
四是打造亮点,拉动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华东村打造北庄自然村为人文居住亮点。北庄巷内河道清淤,绿化工程已完成。湖塘桥村村庄绿化基础比较扎实。今年,继续加大绿化力度,全力打造顾巷头花园村,投资70-80万元进行绿化改造,年内实现绿化率41%的工作目标。张缪舍村结合本村实际,紧紧抓住物业经济,投资外来民工宿舍、商住楼。新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工程已启动,建成后将形成580米长的中心小城镇。
目前三个村的争创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对照上级的达标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塑造的亮点不够明显,湖塘桥顾巷头村基础扎实,整治效果较好,其他二个村的村庄整治效果不够明显,一些基础设施和村庄绿化不够到位。二是市级以上品牌和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缺泛,三个村都只有一个市级以上品牌。三是企业职工社保率未全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扩面力度。
2、被征地农民保障安置
对照区被征地政策意见,积极研究被征地各项政策条例,妥然处理被征地生活保障与农民切身利益两者的关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历次被征地各项工作。今年,东升村的高三、高四,东湖村的前埝头五队,朝阳田东,由于历史原因,未得到及时失地保障安置。经过与村委、村民协商,以及对上争取,目前已得到解决,享受失地农民政策。
3、股份合作社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对符合组建条件的村继续实施这项改革。
一是明确目标,制订工作方案。通过对各村资产、负债的清理,以及对土地流转经营的调查,今年年初,确定东升村、里西村、港东村、东湖村为今年实施改革的四个村,明确在黄土塘村、山联村、朝阳村组建10家土地股份合作社。随后,各村成立村股份合作社筹备委员会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筹备委员会。
二是抓好落实,稳步推进。今年下半年,对实施的四个村分成三个小组,展开人口调查、清产核资以及各类文件起草工作。至11月份,完成了东升、里西、港东、东湖4家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工作,累计11家;完成了黄土塘、山联和朝阳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工作,累计13家。
三是归档立卷,完善机制。按照合作社组建要求,指导各村对组建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建立和完善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和收益分配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运行机制。
4、市区二级薄弱村扶持
5、镇村二级分配考核
为充分调动镇村镇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干部为民多办实事,为发展经济多作贡献,圆满完成年初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做好村级镇管干部的分配考核工作。村级分配是以村级经济发展程度为前提,报酬与工作成效挂钩为基础,坚持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全年报酬二段分配、财务收支预决算目标考核、管理费用限额包干、共性个性分类考核为原则,年初制订了XX年年度村级镇管干部分配考核意见。年前实行一段基本报酬考核,年后实行二段报酬考核和重点个性工作考核奖励。一段报酬以人口、土地、经济规模和日常政务党务工作为考核内容,采用考核得分分级定档的办法确定村干部的基本报酬。二段报酬以村集体收益、固定资产投入、社会经济发展、全镇重点社会事业项目为考核内容,采用考核得分以分计报酬硬结算的办法确定村干部二段报酬。
二是做好机关干部分配考核工作。机关干部分配考核是以区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为前提,按照XX年年度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意见的要求,结合组织部门确定的干部分级定档,确定干部全年报酬。干部报酬的增幅原则上上有封顶,下无下限。新录用的公务员奖金三年到位,新录用的国家事业干部奖金六年到位,新提拔的一般镇管干部报酬三年到位。
三、09年目标打算及三年规划
(一)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镇100%的村新农村建设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
2009年新农村示范村争创规划:港下社区、山联村、陈市村、东青河村。港下社区要以港下公园为主题,利用市镇区域优势,打造花园型社区;山联村要以顾山的山容山貌为依托,利用自然风景优势,展现沿山村庄的风土人情;陈市村要以历史古街为源头,向西北延伸至孙家廊下,向西南延伸至黄泥坝,达到古街与现代农村风貌一体化的效果;东青河村要以重点企业及化工园区为总体规划,结合沿线村庄拆迁规划,实现现代工业与农村风貌的完美融合。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五大项目二十八项指标明确目标,港下社区、山联村和陈市村争取得分94分以上,东青河村争取得满分。
2009年新农村示范村争创规划:港东村、朝阳村、东南村、新巷村4个村。
2010年新农村示范村争创规划:里西村、港南村、东湖村、亚光村4个村。
(二)百村富强工程
2009年规划目标:
1、村均集体经营性净资产580万元,总额达到1.04亿元。其中,华东村、湖塘桥村、里西村达千万以上,华东村达到1500万元,500-1000万元的有东升、黄土塘、新巷、港下、山联、陈市、港南七个村。
2、村年集体可支配收入总额达到6000万元,村均330万元,其中,勤新超800万元,东升、黄土塘、华东超500万元。
1、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达到1.13亿元,村均630万元。
2、村年集体可支配收入达到7600万元,村均420万元。
2010年规划目标:
2、村年可支配收入总额达到9000万元,村均500万元。
(三)股份合作社改革
1、组建村集体股份合作社3家,山联村、东青河村、新巷村,计划明年6月份开始组建,到10月份全部完成。
2、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0家,计划在东升村组建3家,项目为无公害蔬菜、水果种植,在港南村组建3家,项目为红豆杉、香樟树种植,在黄土塘村组建4家,组建项目主要是黄土塘西瓜种植。计划在明年7月份开始组建,到11月份全部完成。
1、组建村集体股份合作社4家,朝阳村、东南村、港南村、亚光村。
2、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5家。
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5家。
四、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社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途径,是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任务、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用科学规划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坚持科学规划,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创新思想,努力探索一些突破制度性障碍的思路方案。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农民参与”的多元化合作机制,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全镇整体规划,拓展村级发展空间,利用高速道口、区级道路等地理优势,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鼓励投资兴建一些档次高、规模大、影响力高的物流、商贸市场等服务产业。注重营造社会资源向新农村聚集的政策环境,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新农村建设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要合理定位,准确定位,长远定位。处在市镇区域附近的村要依托集镇优势大力发展三产行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和品味,提高地区性影响力。处在工业区附近的村要借助工业规模的影响力,加快培育一些配套性小型企业,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奠定工业强村基础。总之,新农村建设既要讲究资源共享,又要注重特色兴村,既要讲究量力而行,又要注重抢抓机遇,引导各村闯出一要适合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完善的现代化新农村发展之路。
3、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进一步加强宣传导向,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队作用。引导村民发展经济,摆脱落后,美化家园,摆脱脏乱差,让村民得到实惠,让村民看得见,摸的着。积极引导村民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勤劳苦干的优良传统和聪明才智,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坚决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彻底扭转“政府热、群众冷”的不利局面。
(二)加强村级各项管理制度,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区委、区政府推行的百村富强工程是一项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从制度上为村级经济发展铺平了道路,把村级经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为此,必须加快村级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探索和研究村级经济发展新思路,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总量。
一是要从探索研究村级发展政策上着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探索集体留用地之路。在工业集中区或其他功能规划区规划确定一定比例的土地面积或空间,优先让村级发展各类配套物业或增收项目。
2、要落实好非税收入的增量返还政策。以村级企业上缴的XX年度非税收入为基数,对当年增量部分由镇财政返还到所在村。
3、在服从政府发展建设规划和拆迁补偿原则的前提下,要鼓励村级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技术改造、规模扩能。
4、要落实好物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村级因出租物业缴纳的房产租赁税和土地租金营业税的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在次年一季度奖励返还到村。
5、要对村级集体土地、房屋年租金明确保底价。规定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期一般不应超过2年,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年租金一般不低于每平方米20元,集体房屋、电力设施等资产租金视情作适当上浮。
二是要从村级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上着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切实加强村级事务监督管理,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上,严格村级各项管理制度。对一些发展项目、承包工程等重大事项,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严防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推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完善村干部限额包干费用、民主理财等制度。
4、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资产营运、监督和考核体系,加大对集体资产流失事件的查处力度。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夯实发展基础,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制度改革,挖掘村级发展潜力。
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中强村富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前提。
一是加强调研,制定改革方案。
不断总结原有合作社改革经验,对村级经济展开调查摸底,坚持有条件的村先改革,无条件的村后改革的总体原则,明确明年“三大合作”改革的整体推进方案。组织村委做好清产核资,人员界定以及股份量化等基础性工作,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以华东村作为改革典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村集体资产管理透明度,尊重村民的创新思路,发挥村民民主管理的作用。充分聚集村级各类资源,刺激农民积极参与民间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化、组织化、规模化程度,营造良好的农业生产投资环境。
三是思路创新,改革体制。
积极推进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的深化和完善,不断探索农业发展新思路,大胆实践村企合作、农企合作、村村合作的新型模式,充分挖掘农业发展潜力,引导农户向农业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利用江苏红豆杉、东升金菇源、太湖优质水稻示范园区等优势产业,实现农民与企业的良好合作,达到双赢的共同目的。
(四)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正确处理好政府征地与被征地农民之间的社会矛盾。不论是历次被征地,还是目前的新征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要在坚持政策大原则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例如,新征地第二年龄段社保缴费年限折算,历次被征地至退休年龄无法交满15年的第三年龄段人员的安置,征地时已到退休年龄并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不纳入政府保养,被征地农民户口迁移,被征地农民优惠政策扶持等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是要加快落实新征地政策,做到农民变为失地农民的平衡过渡。
三是要做好保障安置政策的解释和宣传,消除农民不必要的误解。
被征地农民保障各项政策的正确导向是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在实施过程中,要深入基层,了解农民生活情况,及时宣传和耐心解释,做到让农民失地放心,保障安心。及时平息和缓解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激发矛盾。
四是要做好保障资金及时发放,确保农村社会持久稳定。
关键词:债务;清理;化解;研究
村级债务是各村级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中产生和形成的,这些举债在当时对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客观上起了一定作用。但目前,村级债务沉重,不少村为债所累,无力继续发展经济和公益事业,有的村甚至运转困难,影响了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已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在三农工作中必须直面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科学清理村级债务,妥善化解村级债务,遏止新债再生,创优农村发展环境,已迫在眉睫。
一、如何开展村级债务审计
(一)统一清理口径
在审计实务中,审计清理核实方法,必须有统一标准,口径必须一致,具体说来有如下核实方法:
1.对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形成的债务,必须提供正规借款合同及资金到账凭证,应重点审核借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真实、合法,了解用途是否明确,是否确实为村集体所用。
2.对向单位、企业、个人借款,各类筹资形成的债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以村集体名义出具的借据或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证明材料;二是必须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直接偿还人或最终偿还人;三是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直接使用的、直接受益的。
4.对利息问题,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核实。一是已经在账内核算的,对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审计对债务利息的认定,应采取在认定本金的基础上,一律按照借款期限,以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为准分段计息;对向社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计算应实事求是予以认定,原则上超过法定界限的高息部分应予以核减。二是对账外债务,只核实本金,对账下计息和口头约定不予核定。
(二)科学组织实施
审计组负责人,首先应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研究、讨论,吃透审计方案、政策,掌握审计核实基本方法,统一口径,力求参审人员心中有数,达成共识;其次应组织各乡镇财经所会计人员,一对一交流,面对面解答疑难,让他们彻底弄清村级债务的范围和内容,逐项明确自查表的填报要求和口径,扎实做好自查基础工作;再次就是审计组内,扬长避短,合理安排,有机配合。
二、如何妥善化解村级债务
(一)村级债务的成因
村级债务的形成有中国现行制度、体制等宏观方面的因素,也有村级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举债办事等微观方面的原因。村级债务问题虽然各地债务形成有差异,但是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点:
2.投资形成负债。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潮中,一些村出于发展经济、壮大财力的初衷,举债办企业,盲目上项目,或搞多种经营,最终由于决策失误,生产技术起点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差,产品不适销对路,抗风险能力差、财务管理混乱等原因导致投资失败,经营难以为继,大批村级企业停产倒闭,投资无法收回,债务无力偿还,从而背上沉重的债务。
4.公益性、建设性负债大。长期以来,各村致富心切,为了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在财力物力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举债兴办一些急待要办的公益事业,向上争取资金又比较困难,且向农民集资也只能筹措到一小部分资金,大部分资金缺口只有通过借款来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包括通村道路、农电改造、水利设施、医疗卫生、文化广播、村级建设等,这些公益建设主要依靠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只给少量的补贴和扶持,缺口极大。
5.民间高息借贷。据调查,乡村债务由乡村干部经手在民间高息借贷的十分普遍,借款年利率一般是10%~15%不等,高的甚至达到20%左右,且每年换据结息,息转本,本生息,利滚利,不断驴打滚式地增加,基本上是几年后本金要翻一番。沉重的利息负担,使乡村债务陷入了恶性循环。
6.部分村干部责任心不强。由于村委会换届原因,不少新任村干部,对老债务以自己没经手为由,采取消极回避态度,即使接了旧账也是无力偿还,导致干部换一任,债务多一茬,造成债务越累越多。
(二)村债化解思路与对策
根据审计调查情况及目前村级债务状况,为创优农村发展环境,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党委政府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化解村级债务的重要性;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讲政治、讲科学发展的高度责任感,把化解债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依据政策法规、依靠人民群众、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多渠道、分类别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1.清收债权还债。根据目前农村对单位和个人拖欠乡村集体的款项,要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的方法和措施进行清收。对农民欠交的税费尾欠,要分门别类,妥善处理。属于违反政策规定的集资、摊派和违规超收的税费尾欠,应予以核销;对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尾欠,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收;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要给予减免;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依法逐步清收;对各类企业承包款,应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
2.结对冲抵三角债。村级组织既是债务人,也是债权人,村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客观上就是一个链锁的债务大连环。对村与农户以及个人之间形成的三角债进行清理核实后,在协商自愿、各方到场、完善手续的前提下,实行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把多头债变成几头清。
3.盘活资产还债。村集体现有的资源诸如荒山、荒地、荒滩、鱼塘、林地、果园、茶园、药园及闲置房产、设备等一切可利用资源,可采取拍卖、承包、承租、入股、招商引资等一切形式,整合盘活存量资产,综合开发利用,将所得收益用于偿还债务。
5.争取资金化债。对于兴办村教育,兴办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形成的债务,各级财政、教育、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应加大力度,充分把握新农村建设及国家拉动内需等等千载难逢的机遇,全方位向上争取国家化解村级债务方面的优惠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村级建设性、发展性债务的化解。
6.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化债。县财政应建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资金。由于村级债务数额较大,在目前村级财源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尚未发展壮大的情况下,除乡村自身努力外,县财政每年应预算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化解村级组织因农村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形成的债务。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做法;特点;成效;浙江嘉兴;秀洲区
在2014年下半年选择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先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秀洲区于2015年做出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统一监管”的改革思路,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秀洲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促进了农村要素市场流动和价值显化,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截至目前,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共交易信息250条,实施交易项目164项,合同总金额726.03万元,合同款当年兑现率为100%。
1主要做法
1.1成立机构,建立平台
秀洲区设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依托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各镇街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并为交易分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确保交易正常开展。交易品种在原来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增加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出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流转两大交易品种。同时,运用现代信息化网络技术,区级建立集管理、服务和监督于一体的秀洲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站。
1.2制定政策,明确指导
区农经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秀洲农〔2014〕118号)、《秀洲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秀洲农〔2014〕161号),明确建设的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为各镇(街道)建设提供指导。各镇(街道)按照区级要求,也分别制定平台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为稳步推进平台建设,区农经局专门指定专人,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区农村产权交易的范围、品种、交易行为等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1-3]。
1.3分步实施,稳步铺开
为确保平台建设如期完成,秀洲区首先在新塍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在此基础上其余镇(街道)稳步铺开。为了保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新塍镇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结合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需要,制定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办法;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职责、交易中心流程等上墙,接受村级以及投标者的监督。其他乡镇在指导村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及时完成资产(资源)登记、数据录入、图片扫入和软件调试。经过多方努力,2014年底全区7个镇(街道)基本完成了平台的建设[4-7]。
1.4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按照村级为主、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的原则,由镇(街道)纪委、农经、招标办和民主理财等人员组成监督员队伍。镇(街道)通过账实核对、委托中介评估等方式,详细摸清房屋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现状,并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系统,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库和秀洲区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实现对接,实时监管农村集体产权市场交易情况。各村建立健全本村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并详细记录基本情况和交易情况。
2主要特点
2.1管理全面
为了建设资产交易平台,在2013年下半年各镇(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已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合同和工程建设所有状况全部录入三资系统,做到全方位监管。
2.2交易分级
单项底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由各村委托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单项底价在20万元以下的全部纳入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统一交易。
2.3操作便捷
建立资产管理和交易网络信息化系统,实现网上信息公开、网上实时监管,平台资产登记简单、操作方便快捷。
3取得的成效
3.1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
3.2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增收
各级产权交易平台实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村集体经济效益明显提升。村集体所有房屋、渔塘等租赁、转让全部强制进场交易,促使集体资产运营市场的规范发展。如新塍镇观音桥村1年来共申请交易村级集体资产4处,租金收入达16.65万元,其中老菜场已荒废多年,这次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最后拍出10.25万元的租金,有效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增收。
3.3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盘活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村集体资产股权等财产性资产,成为农民占有、支配、处置各类财产性资产的自由流转交易平台,给农民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收入增长。目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已累计达1.29万hm2,流转率63.38%,平均流转价格15000元/hm2左右,5.2万农户获得土地流转收益;2015年底2个街道8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1.65万股东领到了股金分红,平均每人增收1578元。
3.4推进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
农村集体产权市场交易模式转变了村干部管理集体资产的观念,在村干部中形成有标必招的氛围,镇街道纪委、农经及民主理财成员代表、标的物座落所在组股东代表等人员的现场监督,全体村民的积极参与,推进了村级集体资产经营上的依法、规范,管理上的公正、公平,转变了村干部管理集体资产的观念,消除了干群矛盾隐患,避免集体产权“圈子内交易”,有效防止了低价交易、长期出租等暗箱操作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区农经局至今未接到因当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不透明而引起的农民上访案件。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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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昌伟.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中的治理架构问题探讨[J].现代经济探讨,2012(6):76-79.
[4]毛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36-39.
[5]冯卓,詹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探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4(2):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