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喀什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开始啦!
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辖区内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时,报废旧家电或电子产品,并交由经销企业冲抵部分货款的消费行为。
“购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的消费行为。
补贴标准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电子产品发票价格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先领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发放和补贴标准见下表。
附件:
喀什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7日
喀什市融媒体中心
编审:袁伟
原标题:《速看!喀什市启动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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