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及《济南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我市计划分4期开展政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一期活动安排如下:
2024年6月28日10:00—2024年7月28日22:00
二、补贴金额及标准
本期活动发放补贴500万元,个人消费者交售旧机,领取以旧换新补贴单,先交先领,领完即止。
个人消费者按活动要求交售旧机,在购买新机时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如下(销售价格以发票金额为准):
购新1件满1000元—1999元,补贴100元;
购新1件满2000元—2999元,补贴200元;
购新1件满3000元—3999元,补贴300元;
购新1件满4000元—4999元,补贴400元;
购新1件满5000元—5999元,补贴500元;
购新1件满6000元及以上,最高补贴600元。
三、活动规则
(一)活动范围
1.参加补贴对象:参与我市政府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个人消费者。
3.交售旧家电范围及要求: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共5类旧家电,旧家电应保证机壳、线路板、供电电源等主要部件齐全。
4.购买新家电范围及要求: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等5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绿色智能家电,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新购家电可与交售的旧家电不在同一品类。
(二)补贴单领取使用流程
补贴单领取路径为:点击“济南市2024年第一期政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入口—旧家电回收—实名认证—选择回收企业(家电销售单位)—按平台提示上传旧机信息—预约上门回收—提交订单,即可领取政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单。补贴单状态为:待激活;
2.消费者交售的旧机经回收单位或回收点指定的回收人员现场验收收旧后,补贴单激活。补贴单状态为:待使用;
3.消费者到发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定点销售单位(名单附后)购买规定范围内的新家电,出示补贴单进行核销。补贴单状态为:已使用;
5.回收订单提交后,有效期为7天,超期未完成回收,回收订单自动取消,补贴单额度回流到资金池。补贴单状态为:作废;
7.活动结束后,消费者提交回收订单,将无法领取政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单,已领取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补贴单可继续使用。
(三)注意事项
2.旧机回收价格:消费者按要求上传旧机照片后,平台自动生成旧机预评估价格,该价格仅作为参考价格,最终交售旧机价格以消费者与回收单位或回收点指定的回收人员确定的价格为准。
3.回收企业选择: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可自主选择回收企业,回收完成后,领取的以旧换新补贴单只能由该回收企业对应的家电销售单位进行核销。
5.补贴资金池:活动期间,“惠循环”家电以旧换新数字化平台实时显示补贴资金池剩余额度,若额度显示为零,消费者则暂时无法领取补贴单,若其他消费者已领取的补贴单作废,占用的额度将回流至补贴资金池,消费者可继续领取补贴单。
6.购新要求: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到参与活动家电销售单位购买活动范围内的新家电,需持交售旧机人身份证件或其他能证明交售旧机人身份的证明,确保交旧与购新为同一人后,根据补贴标准补贴。
四、特别说明
4.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规则,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领取及核销补贴单不成功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