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家电以旧换新,按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豫商运〔2024〕35号)要求,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正式启动!
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消费者参与活动方式
(二)支付立减。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购买以上8类家电产品,按照活动约定支付方式付款(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河南省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门店及时上传新家电销售发票等信息。
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平台或查阅平台公告信息;商家自主促销优惠政策详询参与商家。
五、参与商家
家电销售商家按县(市、区)推荐及筛选进行动态调整,商户可随时向门店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报名(联系方式附后)。我市参与活动商家详见云闪付平台信息。
六、活动要求
(一)各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