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两会精神,结合商务厅“惠见广西—2024年消费促进年”活动方案,为激发有潜能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并推动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我局拟组织开展防城港市2024消费促进年上半年促消费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次活动服务企业及执行服务商,征集信息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汽车企业:在防城港市注册经营的汽车销售一、二级经销商,名额不限。
(二)家电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家电消费补贴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家电生产、销售实体企业。
(三)执行商务商:活动期间,运用数字技术,根据活动规则及时、有效、安全地通过APP平台以扫码方式发放电子消费券,确保消费者领取后可正常核销使用(并可有指定的商超百货、加油站类使用电子消费券扣减相对应的消费费用)。
配合做好本次参与活动企业的培训、宣传及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视活动实际情况调整)
三、申报条件
(一)理解并同意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方案开展活动,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三)申报企业应具备与补贴活动参与支付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活动启动前无法完成对接的参与企业取消资格。
(四)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五)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如为个人结算账户则须家电厂商或经销企业推荐并担保。
(六)其他要求:
1.汽车企业:凡在本市注册经营,且具备汽车销售资质、场地、售后服务的一、二级汽车销售企业。
2.家电企业:申报企业应销售补贴范围的10类家电商品(附件1),补贴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近期均价,如收到消费者投诉并核实有抬价行为的,取消资格并退还所有政府补贴;申报企业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本次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须有配套开展补贴品类家电让利促销和其他常规优惠活动。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参与汽车促消费活动企业填报《参与补贴企业申请表》(附件2)、《申请参与活动企业门店报名表》(附件3);
(二)参与家电促消费活动企业填报《参与补贴企业申请表》(附件2)、《申请参与活动企业门店报名表》(附件3)及《企业参与补贴活动商品类别报备表》(附件4)。
(三)企业参加补贴活动的风险防控方案(方案需包括以下要素:客服投诉处置措施、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换退货承诺政策、售后服务政策等)。
1.消费券(补贴)发放及核销能力:可发放线上线下消费券和提供定向发放形式,并具备消费券(补贴)支付核销资质能力。
2.实名能力:经公安部身份核实的用户数量,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3.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5.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可根据活动要求组织汽车、家电、商超、成品油等行业商户参与本次活动。
6.活动保障能力:活动专业执行团队、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客服团队配备情况,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方案等。
五、申报流程及参与要求
申请企业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所在辖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商务局汇总后报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收集申报材料并确定参与企业,征集的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至本次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