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结合中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精品消费月工作安排,天津将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市商务局研究拟订了《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4天津“津乐购”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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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4天津“津乐购”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部署要求,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结合中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精品消费月工作安排,本市将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为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承担本次餐饮专项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平台企业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2.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保持平台自身的独立性,确保对财政资金的独立核算、审计和监管。能够提供科学有效佐证材料,确保使用消费券所产生交易数据的真实性。
(五)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与合作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六)具备多样化的促消费活动形式及宣传,能够将促销优惠与消费券优惠叠加使用。
二、平台企业工作任务
(二)设立专门资金账户,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本次活动资金挪作他用。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做好绩效评估等工作。
(四)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发生,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确保政府资金安全。
(七)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
(二)部门审核。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天津市商务局将进行审核并组织比选,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通过天津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通过天津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