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消费券主要用于“汽车、家电、餐饮、零售”四大消费场景,消费券当天领用、当天使用,次日作废,不兑现、不找零、不转让。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消费者领取的家电、餐饮、其他零售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进行消费时,只要满足使用金额规则条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动抵扣相应消费券金额。
三、消费券使用方式
1.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者通过在“翼支付”领取汽车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昌吉州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车的,按照购置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分5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含)以上三档次,分档可享受2000元、3000元、6000元的汽车消费券补贴。
2.家电消费补贴:消费者通过在“翼支付”领取家电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昌吉州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的,按照购置单件家电价格,分500元(含)以上、1000元(含)以上、3000元(含)以上三档次,可享受100元、200元、300元的家电消费券补贴。
3.餐饮消费补贴:消费者通过在“翼支付”领取餐饮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昌吉州餐饮企业(含有餐饮业务的住宿企业)消费的,按照每单消费额度,分100元以上、200元以上、300元以上三档次,分档可享受20元、30元、50元的餐饮消费券补贴。
4.其他零售消费补贴:消费者通过在“翼支付”领取其他零售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昌吉州零售企业、商场超市、加油站企业消费的,按照每单消费额度,分100元以上、200元以上、300元以上三档次,分档可享受20元、30元、50元的其他零售消费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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