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0日,商务部公布了《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维修、翻新、销售等进行规范。这是自2011年6月以来第二次对该管理办法向社会进行意见征询。根据《意见稿》,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收购时应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登记的事项包括个人出售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处罚规定也由200元到500元罚款增至5000元到1万元。当前,二手家电交易如火如荼,该新规对破解二手家电交易黑幕、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活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该新规已实施一年有余,现今沈城的二手家电交易情况如何,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走访:旧家电保修期一般为仨月
反响:实名制落实起来很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收购旧家电实名制登记的规定,不少二手家电回收商表示“很难执行”,而市民对此也是意见不一。某二手家电回收商告诉记者,《意见稿》中的实名制登记说起来容易,真正落实起来却非常难,“如果卖一件旧电器还得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买卖很可能就会泡汤。”不少回收商表示,如果非要进行实名制登记,货源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嫌麻烦,不肯卖了,我们上哪儿收货去这样的政策影响了旧家电的流通。”而大多数市民则表示,实名制登记将会让二手家电交易更加透明,出了问题也有利于各方维权。不过,也有一些市民对此并不认同,“平时卖家电,直接送到二手市场图个省心方便。如果因为实名登记而造成个人隐私泄露,岂不是得不偿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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