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和二级能效(水效)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电脑(含学习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以旧换新补贴。其中,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能效或水效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能效或水效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1,《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方式、领取及使用流程
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本人通过政策参与企业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家电产品时,于订单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消费者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领取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已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在北京市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任选销售企业的线上商城或线下门店消费使用。每类商品补贴资格在政策实施期间仅可领取并使用一次。
2,《实施细则》强调了参与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3,具体流程
个人消费者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领取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已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消费者可按需领用单独品类补贴资格,补贴资格使用后自动失效,如补贴资格申领后在政策实施期间未使用,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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