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湖北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北发放3.5亿元补贴资金,实施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
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
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8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全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畅通家电“去旧换新”消费循环,特制定本细则。
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金额
补贴资金总额3.5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亿元,回收废旧家电补贴0.5亿元),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市州财政各负担50%。如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补贴政策结束公告。
其中线下资金2.5亿元,线上资金0.5亿元,回收补贴资金0.5亿元。
三、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
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视机、投影仪、冰箱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17类商品。产品须在中国效能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达一、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废旧家电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回收类型和数量进行测算,单个回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四、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下载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通过平台完成售旧、购新和支付;
(二)购买新家电须交售旧家电,交售旧家电不受品种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必须一致;
(三)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四)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
(五)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七)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需由线上、线下参与商户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商户结合实际约定;
(八)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五、参与流程
(一)线下使用流程
线下补贴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二)线上使用流程
线上补贴收货地点须为湖北省内区域。
六、服务平台
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认2家线上电商平台、1家线下支付平台和1家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完备。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咨询及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配套自有资金、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六)活动期间,服务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
线上电商平台需具备完善的收旧换新、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实现从湖北省内仓库发货、收货地为湖北省区域范围。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线下支付平台需配置高效的支付服务系统,实现补贴商品信息录入与校验,具有完善的商户报名系统;确保平台使用率高,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够保障补贴投放、运营、使用等日常运营服务,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领用补贴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以及收取任何费用;
七、参与企业
(一)家电家居零售商户
省商务厅会同市州商务部门、湖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对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的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家居零售商户(以下简称商户),进行审核后,通过官网公布。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从事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类别为零售业,且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4.具备3个自然月的资金垫付能力;
6.支持通过本次服务平台进行收旧和支付;
7.承诺提供企业配套优惠,优先选择能提供不低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同等金额的商户;
8.参与线上核销的商户须为入选电商平台的商户,能实现从湖北省内仓库发货,且能确保收货地址在湖北省区域范围内;
9.参与线下核销的商户,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商户识别销售遴选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二)回收企业
省商务厅会同湖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对市州商务部门推荐的参与政策实施的回收企业,进行审核后,通过官网公布。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4.回收网点在省商务厅入选的服务平台上完成家电以旧换新信息注册,具备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5.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
6.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7.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8.须纳入在入选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回收”服务;
9.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回收旧家电价格不得低于废旧家电回收补贴标准;
10.须对回收的废旧家电实行“一机一码”,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家电进入正规拆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