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一、因地制宜确定支持方向
二、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重点支持有较强实力、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回收体系建设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存在项目储备不足、预算执行慢等问题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支持方向等,切实加快中央财政资金执行进度。此前已经确认的各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建设目标、项目和资金安排、监督考核要求等继续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要求执行。
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积极行动,支持引导商贸流通领域各类企业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时上报有关问题和情况。
联系方式: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传真:010-85093762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传真:010-61965040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4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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