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早期电热水器、抽油烟机等厨卫家电8-10年使用年限的到来,由家电“超龄服役”引发的安全事故正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消费者对家电使用年限的概念却模糊不清。
“家里的电热水器前两天突然出现故障,请了专门的维修人员上门查看。结果被维修人员告知,电热水器是2001年安装的,都11年了,远超国家规定的8年使用年限,建议进行报废处理。其中一些电线都已经老化,很容易发生漏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家住朝阳区的杨女士向记者表示,此前并不清楚家电还有使用年限。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像杨女士这样情况的消费者还有很多。对家电的使用年限完全不了解,普遍认为除非家电出现故障,维修又太贵后,才会选择置换,而如果不影响使用的话,将一直使用下去。
生产企业无统一回收标准
对此,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企业应该在产品标识上给予明示、警示,并对消费者加大家电使用年限危害的宣传。”
实际上,通则的宣传推广力度仍有欠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基本上高达九成用户不知道国家还有这方面的规范,这也是“超龄家电”横行的一个原因。家电世界网总编辑陈礼明对此表示,这与中国传统节约美德以及消费者缺乏科学使用知识有关。消费者往往对家电使用年限不重视,购买时最多是拿它作为一个判定产品好坏的参考因素,而在使用过程中只注重眼前,“能用、好用”就行。这样一来,就给企业的回收工作带来较大影响。
梁振鹏表示,超龄家电横行与国家整体经济状况也存在较大关系。由于我国的消费者收入相比发达国家较低,使得电器达到使用年限后,存在舍不得扔的情绪。此外,当前的家电回收体系不健全,折旧随便给几十块钱,没有统一规范的回收网点。
据了解,自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去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以旧换新”政策的退去,废旧家电便成了消费者一块心病。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在政策施行期间,一般消费者换购七八件家电,往往能节省四五千元。而如今卖给收废品的,往往一台电视、冰箱就十几元到上百元,导致消费者不愿更换旧家电。
事实上,“以旧换新”政策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废旧家电乱丢乱弃。这样一来,环境污染、健康安全等问题凸显。陈礼明表示,尽管监管家电超龄难度较大,不易实现,但是政府可以重新推出类似“以旧换新”的政策来引导消费者正确处理超龄家电。
超龄家电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但是为何国家没有出台法规加以规范。对此,罗清启向记者表示,想要从政策法律、监管方面来解决难度较大。“家电不像汽车,如果说一辆汽车坏在路上,或者存在较大隐患,可能会引发交通堵塞和重大交通事故,这个后果是极为严重的,所以国家对汽车有强制报废的规定。”
刘春华认为要想彻底解决这一市场现状,家电知名品牌都应该自觉地负起责任。首先,大力向消费者普及超龄电器带来的危害,让消费者从意识里认可电器适时更新的必要性。其次,推出超龄电器回收享补贴等活动形式,调动消费者更新电器的积极性。
梁振鹏对此表示认同,首先,从市场角度来说,国家再度出台“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财政补贴,无疑是一个很好地解决办法。其次,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可以采取“谁生产、谁负责”,在自己的销售网点、售后网络体系里建立回收点,按照统一回收制度回收这些超龄家电。同时还可以向消费者开放折价回收,即消费者拿之前的旧产品来,就可以在购买新产品时享受八九折的优惠。通过这些手段,生产企业不仅能够提升新产品的销售,还可以对回收旧家电进行拆解,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举措,是完全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