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2〕19号),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打通家电消费堵点,满足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需求,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开展家电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消费券,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开展家电专用消费券发放的市提供省级财政专项支持。家电消费券由开展“以旧换新”的商场、有覆盖农村地区能力的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核销使用,促进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特别是绿色智能家电产品。鼓励各级政府及家电企业配套资金加大对“以旧换新”的补贴力度,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县级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进家电下乡
向农村地区消费者发放一定比例的家电消费券,鼓励各家电企业、电商平台配套资金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补贴力度,叠加家电消费券政府资金补贴效应,吸引更多农村消费者。支持家电企业、电商平台进农村,开展家电下乡促消费活动,并为活动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统筹使用中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商贸中心的新建和升级改造,畅通家电销售网络、提升仓储配送效率(省商务厅)。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省乡村振兴局)。
三、鼓励基本装修交房和家电租赁
贯彻落实我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导太原、大同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鼓励配置基本家电产品(省住建厅)。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额度,支持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积极鼓励家电零售企业开展租赁业务,满足新消费需求(省商务厅)。
四、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
指导支持省家电服务行业协会、品牌家电企业等组织开展山西省家电消费节、厨房电器美食节等消费促进活动。开展家电更新消费公益宣传行动,普及超期使用家电危害知识,传播绿色智能、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鼓励苏宁、国美等电商企业利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线上市场。在太原、大同等市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以太原市、运城市、晋城市、阳泉市为一刻钟便民商圈首批试点城市,在巩固提升试点建设、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提升社区商业便利化、标准化、数字化、品质化水平,提升家电消费体验(省商务厅)。
五、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
六、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引导品牌家电企业推广普及家电配送、安装、维修服务标准,提升售后维修人员服务水平。帮助对接街道、乡镇,为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村庄、进商场、进平台搭建渠道,提升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以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为抓手,推动全省域、全方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围绕“安全、质量、价格、维权、服务”五个消费放心目标,加快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家电消费环境,建设共治格局。坚持“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建立“无理由退货线上服务平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商品服务供给品质(省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衔接融合,加快废旧家电等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整合多方力量,建设家电回收网点、绿色分拣中心(省商务厅)。积极争取国家对废旧家电回收项目的支持(省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等要求,对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开展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全省废弃电器电子拆解处理工作有序进行(省生态环境厅)。
八、加强基础设施支撑
(一)积极开展“送剧(节目)下乡”活动,建立“山西省广播电视剧(节)目内容资源库”,推动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建设。通过政府采购和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择优征集优秀广播电视作品,免费提供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推动山西广播电视台和有条件的地市广播电视台建设和升级4K超高清电视制作系统,加速推进县级播出机构高清制播能力建设。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综合业务承载能力和宽带网络能力,加快网络云化、光纤化、IP化改造(省广播电视局)。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分期拓展5G+智慧社区覆盖范围,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有效衔接(省工信厅)。
(二)落实《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升小区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家电使用基本生活需求。督促引导供水、燃气、电力、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做好衔接;落实出资责任,优先安排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资金(省住建厅)。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额度,支持我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强化农村偏远地区及贫困地区供电能力,结合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做好乡村配套电网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逐步提高农网户均配变容量,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省能源局)。
九、落实财税金融政策
(一)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