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资质企业发展“互联网+报废车回收”模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
鼓励各地引育有实力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平台,提供二手车交易“一站式”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回收网点或临时存放场所。
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服务。
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大件垃圾存放点”。
鼓励打造集智能家居展示展销、家装样板间设计、家装采购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线上平台。
近日,市商务局等16部门印发通知,全链条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着力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推动全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0%;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
推动汽车以旧换新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鼓励各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和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等便利化措施。鼓励各地引育有实力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平台,提供二手车交易“一站式”服务,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引导地方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合规开展业务、保障质量安全。
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各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券(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10%。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平台企业)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并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回收网点或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鼓励家电销售、回收企业服务网络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农村地区下沉。
争创全国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企业。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参与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通过自建逆向物流体系,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依法打击废旧家电非法拆解行为。
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
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家装厨卫“焕新”。各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消费券(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10%。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居、家装等消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当简化贷款申请材料,推广线上即时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家居适老化改造。
鼓励家居家装企业(平台)等推出家装厨卫等领域优惠让利活动,提供促消费活动场地、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通行等便利。引导家居行业、重点企业针对旧房装修、厨卫焕新等提供菜单式套餐,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等服务。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大件垃圾存放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开展“大件垃圾免费集中清理日”志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