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为保障甲方办公设备正常运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维修服
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本协议签订前提是设备须处于
正常运转状态。
一、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在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修通知后,将优先安排技术人员上
门服务。
指定城市
市区内的用户,乙方承诺在
8
小时内到达现
场;对于
市区外的用户,乙方承诺在
24
场。
2.
乙方提供的上门维修服务不额外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
乙方对甲方设备的上门维修次数不做限制。
4.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仅收取配件费用,并承诺该费用将与厂商统
一价格持平或更低。
5.
乙方更换的部件应为原装正品。
若遇特殊情况,乙方需在取得
甲方同意后,更换功能和技术指标相当之部件。
6.
乙方将根据甲方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并报告设备维护计划。
在无甲方报修请求的情况下,乙方将按照维护计划,每四个月对甲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