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安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模式,形成一批政策法规标准,全省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二、完善回收网络体系规划布局
(三)推行“公物仓”模式。支持回收等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长效合作机制,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家具回收统一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统一平台回收的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通过“公物仓”以置换、调拨等方式循环利用;无修复或再利用价值的,予以统一环保化处理。鼓励预算单位采购符合绿色采购要求、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推行优先使用“公物仓”修复设备、家具。鼓励向社会其他经营主体推广价格透明、服务规范的废旧设备、家具等循环利用“公物仓”模式。(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回收主体多元化规模化发展
(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政策引导、评估考核和消费导向等举措,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并优先支持落实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绿色设计和技术研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便于回收处理的技术工艺和易于回收利用的环保材料。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和废弃等环节全过程履行社会责任,将资源环境责任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流通渠道提质增效。鼓励大型卖场、品牌连锁商超、头部电商平台等流通主体与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实现生产和消费的有效对接,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减少中间环节,建立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点和提供上门服务,实施以旧换新等激励政策,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提升流通主体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培育售后服务领跑企业。鼓励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物流业务,跟踪产品使用寿命和维修情况,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服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回收行业龙头企业。持续培育全省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鼓励骨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引导前端分散回收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与上下游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构建高效回收生态圈,打造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家电家具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建设,发挥龙头回收企业在引领标准、整合资源、技术创新、拓展市场、集群发展等方面带动作用,支持家电家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回收模式创新发展
(八)规范回收便利化服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定期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并为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装修、搬家。支持信誉好、服务优、规模大的回收企业与区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向居民区延伸回收网络,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逐步实现正规企业直接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适应回收多样化需求。鼓励各市根据当地情况,因地制宜,指导回收企业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等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方式,统一流动回收车辆、人员着装等服务标识和服务规范,采用“定点、定时”方式,进入街道、社区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实现废旧家电家具即收即走。(省商务厅)
五、规范废旧家电家具处理和促进二手家电家具流通
(十)推动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处理。借鉴先进地区回收企业经验做法,加强进出货环节信息登记与台账管理,定期审核台帐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安全。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废旧家电,提高废旧家电中钢铁、塑料、玻璃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及时无害化处理废旧家具,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完善各类保障举措
(十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炼交流推广各市经验模式和典型案例,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推广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好的做法,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节点,加强节能减排知识普及,宣传绿色低碳生活和节能安全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规范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投放方式,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