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参与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线下及回收企业报名的通告
根据全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安排,现就组织参与线下核销商户及回收企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下家电家居销售企业报名事项
(二)企业资格条件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从事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类别为零售业,且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4.具备3个自然月的资金垫付能力;
5.支持通过本次服务平台进行收旧和支付;
6.承诺提供企业配套优惠,优先选择能提供不低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同等优惠金额的商户;
7.需对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即“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8.需与服务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商户识别销售遴选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商户向辖区商务部门申请,提供如下申报材料: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线下核销商户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
经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所在市州商务部门审核、线下支付平台复核、省商务厅联合湖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终审后,确定“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线下核销商户名单”和商品报备目录,通过官网公布。
二、废旧家电回收企业报名事项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4.回收网点在省商务厅入选的服务平台上完成家电以旧换新信息注册,具备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5.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
6.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7.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8.须纳入入选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回收”服务;
9.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回收旧家电价格不得低于废旧家电回收补贴价格;
10.须对回收的废旧家电实行“一机一码”,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家电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经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所在市州商务部门审核推荐、省商务厅终审并在省级确定平台注册后,通过官网公布。
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线下商户及回收企业按照自愿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主动放弃,活动启动后原则上不再新增线下商户和回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