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4日电近日,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和有效衔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新的补贴范围、补贴比例和标准,优化了申报流程,升级了申报渠道,更加便利消费者申报补贴。
通知提出,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为加强政策的前后衔接,前期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购买的产品,按照新的补贴标准执行,已兑付的将给消费者补足差额。这里特别提醒,个人消费者前期已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品类不能重复申报。
同时,考虑部分消费者有购新需求、没有旧家电的实际,对没有旧家电而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同样按照以旧换新标准开展补贴。
据悉,四川遴选了参加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2024家,涉及门店3093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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