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促进新能源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

储能中国网获悉,由国家能源局统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29日在京发布。《蓝皮书》显示,2023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市场规模自2016年至今增长近5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显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将分为三步走。

从2024年到2025年是初步建成期,到2025年,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基本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显著提高,促进新能源、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从2026年到2029年是全面建成期,到2029年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实现省级现货市场全覆盖,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

从2030年到2035年是完善提升期,到2035年,实现全国统一基本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营平台、统一市场监管,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电价机制能够充分反映各类资源价值,全面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

附: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解读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监事长、法律分会会长潘跃龙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的编制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同各单位共同完成的。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快速增长,正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蓝皮书》在深刻总结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成就的基础上,研判问题和挑战,提出建设统一电力市场的路径和重点任务,为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勾勒发展蓝图,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市场发展方向。

《蓝皮书》编制呈现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研究方向具有前瞻性。《蓝皮书》全面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需求,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展,统筹安全、绿色、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优化电力市场建设总体设计,确定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二十字基本特征。具体体现为:以“统一开放”为“首要原则”,以“竞争有序”为“内在要求”,以“安全高效”为“基本前提”,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以“治理完善”为“重要保障”,统筹国家、区域、省级市场功能定位;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破除市场壁垒;推进建设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着眼未来,描绘适应新形势的安全绿色可持续、高效协同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蓝图。

二是研究内容具有专业性。《蓝皮书》统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多元化发展目标,应对新型电力系统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总结电力市场近十年来积累的实践基础,聚焦多层次电力市场协同发展、完善电力市场建设、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能力等关键问题,分别设置了12项子课题开展协同研究,针对电力市场的功能定位、交易类型、价格机制、监管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成果明确了各层次电力市场的功能作用、构建了功能完备的市场体系、完善了市场运营机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为《蓝皮书》的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蓝皮书》提出了统一电力市场“三步走”路径

电力市场发展是一个复杂且长期的综合性工作,需要稳妥有序推进,《蓝皮书》的研究是在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能源绿色转型的速度,提出的统一电力市场“三步走”战略,即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这是在深入分析电力市场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的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第十年,也是检验电力市场改革进展的重要节点。通过近几年的试点和实践,许多省市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在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具有高度可行性。初步建成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形成较为完备的多层次电力市场。逐步实现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和联合运营;逐步提高跨省跨区交易的市场化程度。

二是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趋于完善。电能量、辅助服务、绿电绿证等交易品种体系不断健全。

三是持续放开经营主体范围。分类推动不同发电主体进入市场;进一步放开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范围。

四是有序推动新能源进入市场。明确新能源参与市场方式和路径,探索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的合理收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制度和绿电、绿证交易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电价机制。科学合理设置电能量市场限价空间;深化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不断完善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升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

(二)中期目标

一是形成协同运行、功能完备的多层次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机制成熟完善,现货市场基本覆盖全国。逐步扩大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规模,推动省间跨经营区常态化市场交易,区域辅助服务市场更加完善,逐步形成国家电力市场。

二是电力市场功能更加完备、交易品种更加丰富。进一步完善电能量交易品种,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深入研究容量市场机制,创新零售市场机制。

三是全面放开经营主体范围。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推动更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

四是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的政策机制有效实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全面落实,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体系建立,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

五是深化完善市场化电价机制。研究建立不同类型电源同台竞价机制。

(三)远期目标

一是多层次市场全面融合。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更有活力。

二是形成功能完备、品种齐全的功能矩阵。品种设置更加适应电力市场多元目标,体现电力商品多元价值。

三是实现各类主体全面参与电力市场。

五是形成适应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电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价格信号对于电力发展、规划、投资和消费的引导作用。

《蓝皮书》提出了近中期八项重点任务

近中期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电力市场建设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立足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五大发展目标,针对性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思路,也就是《蓝皮书》提出的近中期8项重点任务。

(一)针对我国跨省跨区市场、区域市场、省级电力市场的关系定位,以及协同运作问题,提出了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架构

一是要明确各层次电力市场的功能作用。夯实省级电力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区域电力市场余缺互济和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的互济和优化配置。

二是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推动建设“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的标准化电力市场架构,完善各级市场申报、出清的协调运作模式,逐步推动各层次市场从协同运行过渡到联合运行。

三是有序推进跨省跨区市场间的开放合作。在落实电网安全保供支撑电源电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规模。进一步丰富新型主体参与跨省跨区市场模式。

(二)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电力市场功能和交易品种的改进完善问题,提出了构建功能完备、品种齐全的市场体系

一是推动中长期交易向更长周期(多年)、更短周期(D-2)双向延伸,实现按工作日连续开市、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建立灵活高效的合同调整和转让交易机制。

二是推动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在2029年前实现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在2029年前实现正式运行。

三是规范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立一次调频、无功服务、黑启动的市场化采购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加快完善辅助服务与电能量市场的联合出清机制。

四是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的容量市场。逐步由容量电价机制向多类型主体参与的容量市场机制过渡。

五是探索建设输电权、电力期货等市场。

一是要落实用户侧主体责任,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与绿电、绿证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模式。

二是持续扩大绿电交易规模;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形成完整的绿色电力消费标准体系,探索提升绿证交易流通性的交易机制。

三是优化市场组织方式,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率,更好适应新能源出力特性。

四是建立健全新能源进入市场的价格机制,促进市场交易与保障性收购政策的有序衔接,保障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完善大型风光基地参与市场方式。

六是统筹新能源入市节奏和规模。2025年前,新能源市场化消纳占比超过50%;2029年前,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

七是稳妥推进水电、核电和分布式新能源市场化步伐,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按需入市。

(四)针对系统充裕度和灵活调节能力的需求增长后,如何创新设计能够有效激发系统潜力的市场机制问题,提出了构建系统安全充裕、灵活互动的市场机制

一是要合理反映常规机组容量和调节价值。丰富新型储能参与市场的方式。逐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充分发挥系统调节能力。

二是要构建用户侧资源互动响应机制。完善需求响应资源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需求响应资源池的规模和范围。到2025年,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及以上。

三是推动用户侧参与电力市场,探索建立用户侧调节资源的省间互济共享机制。

四是要建立健全市场风险防控机制。

(五)针对如何提高电力市场建设运行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营机制

一是规范统一电力市场基本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电力市场各类名词概念、定义、技术和数据标准总体一致、有效衔接。

二是提高电力市场交易组织和调度运行效率。设计推广标准化中长期交易品种与交易流程,推广多通道集中交易等灵活交易方式。加强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业务协同。

三是加强电力市场交易结算管理。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

四是构建统一规范的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体系。落实信息披露制度要求,落实信息安全保密责任,提高信息披露效率。

五是完善电力市场专业培训认证体系,建立专业题库和师资库,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与竞赛。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员执业标准和资质认证体系,推动交易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电力交易服务热线运营机制。

六是提升电力交易业务“一站式”服务能力,搭建入口统一、高效协同的电力交易平台。不断提高平台业务承载能力。

(六)针对我国当前电力零售市场建设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批发与零售市场顺畅协调的衔接机制

一是要做好批发、零售市场统筹衔接。充分发挥售电公司作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的桥梁作用,进一步优化电力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间的价格传导机制。

二是要推广应用标准化零售套餐,引导通过个性化配置,满足不同特性用户主体差异化签约需求;推广绿色电力套餐,满足零售用户绿电消费需求。

三是要提升零售市场服务能力,打造移动端线上零售商城。

四是要完善代理购电用户入市服务机制和零售市场履约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履约保函(保险)风险规避作用。

(七)针对新形势下电力规划与市场如何有效衔接,安全保供责任与市场范围的关系问题,提出了构建统筹衔接的政策、管理和市场体系

一是做好电力市场与电力发展的统筹衔接,建立电力市场对电力规划的反馈机制。提升电力规划对市场的适应性,将市场价格信号作为各地区新增电源接入空间评估、电网规划的重要依据,引导网源协同发展。

二是做好电力市场与安全保供的统筹衔接,发挥中长期市场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压舱石作用,加强现货市场价格信号的引导、促进电力平衡的风向标作用,强化辅助服务市场激发系统调节能力的调节器作用,提升跨省跨区中长期市场和省间现货市场实现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一是要强化电力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创新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常态化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体系,持续完善监管办法和标准体系。积极培育第三方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市场成员行为自律职责,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在市场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要加快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市场监管机制。建立标准化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管理机制,强化交易履约监督和诚信缺失问题治理。

三是要建立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相配套的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对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

《蓝皮书》的发布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决策在电力行业的具体落实,我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将有力推动电力要素畅通流动和各类资源高效配置,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提升电力系统绿色低碳和安全高效水平,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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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水电水利设计总院2024年1~10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5.0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从2016年的17%上升到62%,新能源市场交易电量占新能源发电量的近50%。辅助服务市场挖掘调峰潜力超1.17亿千瓦,年均增加清洁能源消纳1200亿千瓦时。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绿电交易电量达17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9%,交易绿证2.53亿个,更好满足企业http://www.creei.cn/web/content.html?id=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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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川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电费延长至2025年底钜大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四川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落实加快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延长至2025年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加快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591号) http://www.juda.cn/news/63586.html
7.新疆: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补贴。 https://www.sanxingdl.cn/nengyuanzhengce/6340.html
8.国网福建经研院:电动汽车充电价格全解析!一文讲清!集中式充换电设施一般接入10kV电压等级。电量电价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三监管周期(2023-2025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10kV电压等级的电量输配电价相较第二监管周期(2020-2022年)总体下降。需量(容量)电价方面,按照现行政策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https://www.yoojia.com/article/9274795985074016556.html
9.住宅小区公共充电桩享居民电价无锡充电桩电价新政今起执行《通知》明确,2023年12月1日起,对向电网企业独立报装接电或具备独立受电点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其中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参照1-10(20)千伏工商业两部制电价水平执行,按照相关国家文件规定,2030年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设置的其他充换电设施https://www.wxrb.com/doc/2023/12/01/322338.shtml
10.对实施两部制电价的企业/设施实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至2025年年底,对实施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继续实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详情如下: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sgcio.com/news/haiwaidianli/116565.html
11.江苏省细化落实“28条”,对公共充换电设施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以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充换电设施为例,高峰时段充电的电价为0.57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充电的电价为0.3783元/千瓦时。 三是延长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的执行时间至2030年前。 四是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或场所业主,可结合自身充电特性,选择执行https://m.evpartner.com/news/detail-68833.html
12.储能收益或将调整!2024五省区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此外,蒙东、蒙西电网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同时还指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谷时段用电负荷,通过改变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http://m.cbncn.com/nd.jsp?id=91
13.广东进一步完善充换电方案:推行分时电价政策与合表用户电价方案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支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中的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并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https://www.dongchedi.com/article/7306730485097546266
14.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https://m.cngold.org/news/xw8755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