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邯郸市2024年家装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活动期限、补贴范围及标准、补贴方式、活动流程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及《河北省家装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冀商流通函〔2024〕109号)等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市家装以旧换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期限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自住房装修改造(含局改、适老化改造)进行补贴。对购买符合要求装修产品和材料的,包括:成品家具、定制化家具、卫浴洁具、门窗、智能锁、适老化(无障碍)环境改善产品、热交换产品等七类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比例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次,每类补贴不超过2000元。
鼓励绿色消费,指导承办单位开列绿色产品、节能节水产品、智能化适老化产品清单,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绿色产品(建材)认证目录产品和节能节水产品。
三、补贴方式
本次促消费活动采用购买环节支付立减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对承办单位进行资金使用核验并结算,按照消费者实际享受补贴先后次序进行核销,资金用完即止。
四、活动流程
(二)消费者在商家(承办单位)选择对应品类的补贴优惠券核券购买商品,支付立减;
(三)商家在小程序找到对应购买记录,补充商品信息;
(四)消费者在小程序填写收货地址,待收到商品并安装后在小程序补充收货凭证照片和商品安装完成的照片;
(五)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七日内可退货(退货条件以承办企业现行退货管理制度为准),退货行为视同已使用优惠资格。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分级协调机制。建立市、县分级协调机制,由商务部门牵头,发改、工信、民政、财政、住建、水利、市场监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家装以旧换新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准引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工信、住建部门按照《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职责分工,强化家具、装饰装修产品、卫生洁具等家居产品质量标准和智能家居互联互通、风险识别标准的指导应用。
(四)遴选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补贴范围和金额等要求,遴选确定一批承办单位。选取承办单位不得设置含有违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条款。
(五)建立退出机制。活动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承办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参与政府促消费活动资格。1.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2.临时提价、虚假打折、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3.未按照承办要求及流程开展活动,不配合当地商务部门工作,影响活动开展;4.消费者投诉、群众举报数量大,限期未整改;5.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6.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资金管理。政府补贴资金由承办单位先行垫付,商务主管部门对消费者销售补贴资格和交易数据等进行核验无误后每10天向承办单位划拨垫付资金。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配合省有关部门对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核查。
(八)强化培训宣贯。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会同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利用闲置用房等场所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存放、家装信息咨询等服务。鼓励承办单位创新体验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物业服务公司与家居卖场、装修、回收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提供便利。各承办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咨询热线,并在门店显著位置设置以旧换新咨询服务台,安排专人负责向消费者答疑解惑,宣传可享受补贴的条件、标准等方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