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政策主要是针对报废更新的车主给予补贴。
2024年8月16日,商务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明确提出:“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各地要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条件和实施方式”。为落实该通知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实施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有关内容。
二、《细则》提高了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细则》对2024年5月发布的《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京商流通字〔2024〕8号)中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1万元提高到2万元,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由原来的7000元提高到1.5万元,上述两类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含当日)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8月16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申请人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已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新标准予以追加补贴,其他补贴条件不变。
三、《细则》明确了置换更新补贴对象、标准和申请时限
四、《细则》明确了补贴申报材料
所需申报材料为:(1)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3)新购新能源乘用车行驶证照片;(4)转让本市乘用车行驶证照片,确实无法上传行驶证照片的,需要填报车辆号牌号码和车架号;(5)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