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人拥有的旧车,但未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以旧换新车辆纳入补贴对象。部门采信消费者承诺信息,对未在交管部门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到活动参与商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同时,提交上传书面承诺书,以及与旧车的人车合影,阐明真实拥有该旧车的所有权且来历合法就可以享受以旧换新政府补贴。
不再强制以旧换新消费者上传旧车的回购发票。对未在交警部门登记上牌或遗失牌证的以旧换新消费者,由电动车销售企业回收、暂存消费者的旧车,并将旧车评估的残值交由消费者,后将旧车整车(须含蓄电池)交售给参与活动的白名单回收企业。参与活动的企业双方须按要求登记造册、签名盖章,共同佐证以旧换新为同一个人,实现“回收-购新”数据闭环可追溯。最后由市商务局将通过审核的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数据提供至交警支队进行集中注销。
*每个消费者在漳州市内仅限补贴1辆新车。
11月8日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发布通知
进一步推动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加快淘汰隐患电动自行车工作
优化调整补贴流程:
消费者将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交售回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电动自行车取得行驶证,即可申请享受补贴。
电动车销售商家联合回收企业批量做好回收(注销)服务。消费者无需自己办理旧车回收。
11月11日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扩大补贴范围
对未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以旧换新车辆,消费者可到活动参与商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同时,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诚信承诺书》,提供旧车的人车合影照片、旧车车架号照片和身份证照片,向商务、交管部门承诺真实拥有该旧车的所有权且来历合法。
二、优化补贴流程
宁德市
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申报流程进一步优化
一、明确补贴对象
消费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开具发票、完成上牌即可享受补贴。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既可采用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也可采信消费者承诺信息,将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或登记注册在他人名下)、但能提供持有证明(身份证、原始销售发票或承诺函等)的消费者纳入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