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33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2024年洛阳市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以及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在洛阳市内注册和登记的家电专营连锁零售企业、综合性连锁零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已纳入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统计库。
2.参与企业应配套“打折让利”具体举措,形成政府补贴+商家让利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惠民幅度和宣传力度。
4.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5.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必须要配合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工作以及专项审计工作。
(二)申报材料
1.《洛阳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报名表》(附件1);
2.企业及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书(附件2);
4.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附件3)。
1.申报的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步报送)于1月23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2.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均要组织验收核查,正式行文推荐。
3.未尽事宜请咨询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二、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
1.在洛阳市内注册和登记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具备废旧家电拆解资质。
2.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优质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参与活动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需配备专职队伍主动对接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
4.参与活动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将废旧家电回收资金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