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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我市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市商务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2024年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包括线下销售企业和线上销售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简介
1.对购买符合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20%的补贴。对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5%的补贴。
2.活动在线上和线下双线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共用资金盘子、共享消费资格。每位消费者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每类产品只可享受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4.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仍在活动期间的,活动平台恢复消费者该品类商品享受补贴的资格。销售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5.活动计划于9月上旬开始,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年底前结束。
6.最终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以后续公告为准。
二、线下销售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家电销售业务且具备线下实体家电销售卖场,年主营业务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对能够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企业,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把握推荐参与。
2.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通知中规定的线下销售企业“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
3.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具备对符合活动条件的销售订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补贴资金垫付能力。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5.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6.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7.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
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3.要建立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家电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电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
6.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三)工作要求
2.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当事企业责任。
4.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在过往消费券发放中发生过骗补、套补等问题的门店不可申请参加活动。
5.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线下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向补贴活动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线下销售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线下销售企业申请表、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加盖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线下销售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线下销售企业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见附件2)
3.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见附件3)
4.企业介绍。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9.企业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举措、以旧换新措施等。
10.企业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8月22日17:00前按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区商务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区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区参加活动的线下销售企业,与8月23日17:00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汇总确认线下销售企业,将名单向社会公示。线下销售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4.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三、线上销售企业
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商平台且开展家电销售业务,年主营业务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
3.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通知中规定的线上销售企业“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
4.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具备对符合活动条件的销售订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补贴资金垫付能力。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5.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家电上门回收能力,能够进行空调等安装类家电的拆除作业。
6.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7.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技术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9.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2.要主动与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活动中所有销售家电要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4.要为消费者提供大件家电上门回收服务。对消费者交售的旧电器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回收的价格标准要做到公开、统一、明确。
5.要建立收旧台账。对以旧换新活动中回收的旧电器应全部交由资质健全的拆解企业或二手旧电器经销商处理。向拆解企业或二手旧电器经销商转售旧电器要使用正规发票,发票要标明转售旧电器的品类、台数等信息。
4.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
5.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线上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向补贴活动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线上销售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线上销售企业申请表、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加盖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线上销售企业申请表(见附件4)。
2.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见附件3)
3.企业和线上平台介绍。
5.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8.企业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举措、以旧换新措施等。
9.企业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2.市商务局审核确认线上销售企业资格并向社会公示。线上销售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3.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