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1+4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助企”“护企”“惠企”“安企”行动为支撑,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让9609家被执行企业退出失信名单,为苏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1+4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全市法院在发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支持下形成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经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将专项行动作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加以周密部署、高位推进;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对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实行府院联动、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思维,把“暖企”行动作为重点和牵引,协同推进“助企”“护企”“惠企”“安企”行动;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鼓励支持守法诚信的同时,严惩失信行为;坚持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
会议强调
全市法院要巩固拓展1+4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围绕“执行合同”指标,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让生效法律文书能得到充分、快速的兑现,使当事人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实现胜诉权益的成本大幅降低。
二是在公正规范执行上持续发力。要深入开展政法机关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挤压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空间,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要进一步健全执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扎紧“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最大限度减少不规范执行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加大信用惩戒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完善事先告知程序,完善信用惩戒分级管理机制。要加强执行监督案件办理,依法立案、严格审查、快速审结,促进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在推进长效常治上持续发力。要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要依托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建立的“暖企筑信”党建联盟,推广常熟市人民法院依托“数字法人”,借助专职网格员开展现场调查,实现对企业法人的“精准画像”的经验做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符合退出失信名单条件的企业“应退尽退”。要深化“执破融合”机制改革,进一步打破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壁垒,让两种程序的优势交互叠加、充分释放,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债务集中清理新路径。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施卫兵出席会议。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沈如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岚,常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晓东分别介绍各自法院在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
转自: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总结经验、深化改革、谋划发展|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会召开蔡绍刚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