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1000万元,参与企业先垫付补贴资金,活动期内政府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若补贴资金未使用完,可适当延期。
三、活动范围
(一)承办企业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采取限额以上家电企业报名参与的方式,确定承办企业。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企业网点,交旧家电且购置新家用电器的个人顾客,交旧与换新数量保持一致。
四、参与品类
交旧品类:旧机为“四机一脑”之一即可,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视机和电脑。
新购品类:主要包括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厨电、小家电等六大类。(注:中央空调、手机、电脑除外)
交旧换新可跨品类购买新品。
五、补贴方式
参与企业先垫付补贴资金,补贴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承接企业活动期间销售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将补贴资金支付企业。
六、领取补贴流程
(2)回收旧机确认:回收企业收回顾客旧机后,顾客在《石家庄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旧机回收确认单》(附件3)上签字,确认旧机已收回。
4.旧机拆解。回收企业将旧机送到拆解公司进行拆解,拆解公司向家电企业提供拆解确认单,确认单需盖章。
5.第三方审核。补贴活动结束后,承办企业将电子版档案和纸质版档案汇总后一并报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承接企业“以旧换新”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6.资金拨付。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审核报告,据实兑付企业补贴资金。
七、活动规则
(一)补贴比例
单件实际购买价格≥2000元的家电产品享受“以旧换新”优惠,低于2000元的家电产品不享受优惠。单件商品政府补贴售价的13%(补贴资金以10元计算),企业可根据情况确定自身让利比例,单件家电产品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补贴资金
参与企业先垫付补贴资金,补贴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承接企业活动期间销售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将补贴资金支付企业。
(三)促销方式
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由参与活动企业按照补贴比例给予消费者相应补贴。
(四)具体要求
1.参与企业严格落实活动规则,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诚信经营。本次活动在参与活动企业线下实体店开展,参与活动企业确保零售补贴商品为最低售价。坚决打击作弊、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诚信。
2.补贴结束后,家电企业整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报市商务局:
(1)每一个顾客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整套资料:
①《石家庄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购新机登记表》(附件2)
②《石家庄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旧机回收确认单》(附件3)
③新购家电发票复印件
④顾客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汇总电子版信息如下:
①《石家庄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旧家电汇总表》(附件4)
②《石家庄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购新机汇总表》(附件5)
③《石家庄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拆解汇总表》(附件6)(需要拆解公司提供打印盖章版)
5.承办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如虚假申报,后期将不予拨付补贴资金。
6.本次活动不单独回收旧家电,购买新家电时不能送交旧家电的,不予补贴。
附件2:5月份家电以旧换新承办企业明细表
石家庄5月汽车消费券活动须知
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31日20:00。
二、发放额度
汽车消费券发放总额1000万元,5月17日开始,一次性发放,额度用完即止,若补贴资金未使用完,可适当延期。仅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参加本活动的消费者不影响参加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三、发放对象
在参与活动企业购置乘用车(不含皮卡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参与本次活动。
四、发放方式
1.通过“石i民”上传、审核申报资料。
2.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和核销汽车消费券。
五、发放标准
以汽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汽车,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券;每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汽车,发放4000元汽车消费券;每购1辆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汽车,发放6000元汽车消费券;每购买1辆30万元(含)以上的汽车,发放10000元汽车消费券。活动期内政府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若补贴资金未使用完,可适当延期。同一新购车辆不能叠加享受市级汽车促销补贴和县(市、区)汽车促销补贴。
消费券以不同金额券别组合形式发放给购车客户:
2000元:由4张100元,3张200元,2张500元组成。
4000元:由8张100元,6张200元,4张500元组成。
6000元:由10张100元,10张200元,6张500元组成。
10000元:由10张100元,10张200元,14张500元组成。
六、参与活动范围
在我市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且在长安、桥西、新华、裕华四个汽车园区内经营的可报名参加。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企业购置乘用车(不含皮卡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七、申请和发放流程
1.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以市商务局公布名单为准)自主购置家用汽车;
2.汽车零售企业以实际销售价格与购车人进行结算;
5.市商务局组织对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发票日期、购车商户(以市商务局公布名单为准)、车辆类型、购买主体、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期间,消费者及时在平台查看审核进度,如审核结果为退回修改,则用户可根据驳回提示在2个自然日内重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其间其所占补贴资金不释放,资料逾期未补视为自动放弃。
7.消费者在使用汽车消费券消费时可在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和成品油等企业(以市商务局公布名单为准)消费(直抵现金),须在2024年7月15日24时前核销完毕。逾期未核销的,资金由市政府收回。
八、核销企业参与方式
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餐饮和成品油等企业自愿报名,参与汽车消费券核销工作。
九、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门店为:消费券可在自愿报名参加活动的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以市商务局公布名单为准)使用(直抵现金)。
2.消费者在使用汽车消费券消费时,可以在参与核销企业购买实物商品(不可办理预付卡),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3.领取的消费券须在2024年7月15日24时前核销完毕,逾期未核销的,将自动收回。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严禁套现。
5.消费券退款规则: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若消费券已过期,则作废。
十、特别提示
1.购车消费者须在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家用汽车方可领取消费券。
2.此次补贴仅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
活动详询:
市商务局:
1.工作日:
汽车消费券:
86689165/86687525
汽车以旧换新:
86683478/86687850
2.节假日:
86689420
建设银行:
66696651/66696530
石i民App下载:
建行生活App下载:
附件4:4个园区参加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汽车零售限额以上销售企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