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州市积极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举办各类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其所报废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2024年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累计最高可享受16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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