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商发〔2024〕80号),现就宝鸡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2024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如财政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公告宣布活动结束。
二、补贴范围
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
三、补贴标准
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
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五、参与企业
在宝鸡市登记注册,从事家电产品销售并能为消费者提供收旧及免费拆卸、搬运等服务的企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在宝鸡市商务局网站及“宝鸡商务”公众号分批次公告。
六、补贴程序
2.消费者通过参与活动企业的实体门店或电商平台购买指定品类可享受补贴的家电产品。
3.消费者签订消费补贴确认书,通过云闪付APP平台支付订单,在支付环节按相应比例折扣结算,享受立减补贴。
4.参与活动企业在云闪付APP平台提交家电补贴申请信息(包括所出售家电产品品牌、型号及其对应的能效或水效标识、购买人确认的消费补贴确认书、发票等重要信息一并拍照上传。具体以云闪付APP平台公示为准)。
6.经审核通过后,分批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参与活动企业银行账户。
七、废旧家电回收
2.参与活动企业应发展“互联网+回收”“互联网+二手”模式,完善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落实二手商品质量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标准,提升二手商品质量和回收利用水平,畅通家电以旧换新消费链条。
3.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各县区应依据实际新建或改造一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承接好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工作。
八、参与规则
1.家电以旧换新消费拆扣券仅限于宝鸡市境内的个人消费者领取。
2.消费拆扣券在指定日期内有效,过期自动收回,消费者可重新申领。
3.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须单独支付结算,不可多件商品合并订单支付结算。
5.财政补贴政策可与参与活动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6.参与活动企业对销售的补贴商品必须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九、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宝鸡市加力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为确保宝鸡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顺利实施,经过发布通知、宣传动员、企业申报、县区审核等程序,确定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第一批)123家。现将参与企业有关信息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