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河南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豫商运〔2024〕39号)文件精神,按照《许昌市家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二、补贴范围
净水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吸尘器、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淋浴器、浴霸、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助听器等17类家居厨卫产品。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以上17类家居厨卫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单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消费者参与活动方式
(二)支付立减。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以上17类家居厨卫产品,出示云闪付付款码付款(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许昌市,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是“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门店及时上传销售发票等信息。
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资格。
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平台或查阅平台公告信息;商家自主促销优惠政策详询参与商家。
五、参与商家
六、活动要求
(二)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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