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人才政策清单实施细则(2024版)>的通知》《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2023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方法
申报对象为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人才。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由市发展改革委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本政策由人才所在单位进行申报。2024年为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最后新申报年份。
二、申报程序
(四)兑现。本政策涉及的补助资金,除已有明确资金渠道之外,按照市与县3∶7、市与区5∶5比例承担。补助资金按照承担渠道,分别由各县(区)和市直牵头部门进行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渠道拨付申报企业,由申报企业按照资金规定用途拨付政策支持对象。
三、申报条件
(一)对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蚌自行租住住房的,连续3年给予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3.6万元/年,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才2万元/年,本科生、技师、中级职称人才1.5万元/年。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2022年10月1日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22年和2023年已领取补贴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继续申报,2024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2.产业基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至当年公告申报当月,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放宽至45岁)。
3.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4.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二)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安家补助,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8万元,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5万元。
1.政策支持期内(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24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5.人才引进后3年内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含二手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发放一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二)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