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家装焕新,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2024年扬州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若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三、补贴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其中主城区申请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及生态科技新城)报送至市房产超市。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物业公司、社区、村委会等第三方出具)、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受理审核。主城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及生态科技新城)申请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仪征市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3、补贴发放。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周报送本地区拨付清单至市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汇总提交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四、注意事项
1、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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