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政策补贴范围的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增加个人消费者在浦东新区汽车销售机构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并在外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可申请浦东新区3000元/每辆的购车补贴。活动补贴总额度保持不变,先到先得。目前系统已申请超过1.8万人次,剩余约1.2万个额度。
浦东新区汽车促消费补贴申请指南(更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浦东新区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浦东新区经审核通过后将给予个人消费者的购车补贴。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浦东新区汽车销售机构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外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浦东新区经审核通过后将给予个人消费者的购车补贴。
二、重要提示
1.在规定期限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每辆新车浦东新区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2.浦东新区本轮补贴总设30000个补贴名额,申请时会系统按申请人的申请顺序编号,直至30000号用完后即止。
3.本轮补贴可与国家促进汽车报废更新、上海市促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享受。
4.申请该项补贴须个人消费者本人自行通过申请通道申请。
5.补贴申请日期自2024年10月15日10点起至2025年2月15日24点止。
三、补贴申请要求
1.本次购车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补贴资金拨付前,新购车辆产权必须在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
2.新车须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
3.购买日期应当介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含当日),购买日期以浦东新区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域须为浦东新区)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购买车辆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含当日)前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5.车辆注册使用性质须为非营运。
四、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通道
车信盟APP
(二)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证件类型;
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带有指定“银联”标识的银行借记卡卡号(银行卡发卡行需属于申报系统适用的范围);
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手机号码须与申请人提供的上述银行卡预留的个人手机号码相同;
2.车辆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在浦东新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注册登记的新车号牌号码;
新车《机动车行驶证》;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若有信息比对有异等特殊情况的,提交申请时还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材料:新车购买合同等。
(三)审核进度和结果查询
申请提交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收到“车信盟”初审结果的短信通知,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会通知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信息。
(四)申请不予受理或不通过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时,补贴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通过:
1.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提交完整信息;
2.申请时提供的个人账号,或者银行账号未经实名认证;
5.机动车上的发票上的税务管理机关非浦东新区;
6.申请数额编号用完或截止日期后提交的申请;
7.上传的发票等材料无法辨识的,并在一天内审核人3次(含)以上联系不到申请人的;
8.逾期不提交补充材料的,或提交补充材料后再次不符合要求的。
(五)补贴资金拨付
(六)注意事项
1.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24时(含当日);
2.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3.请保持提交的手机号码畅通,保证及时收到审核的短信结果通知;
4.在申请补贴资金到账期间,确保在收到补贴资金前借记卡及对应银行账户始终有效,可正常接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