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补助交不交增值税”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很明确了,就是“有的交有的不交”~具体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中有如下规定: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在之前公众号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的转发和解读中已经说过不再赘述。例如今年很多企业收到的“稳岗补贴”,这就是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没有直接挂钩的,那就不征收增值税。而例如对新能源车补贴、风电补贴、家电补贴等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就要征收增值税。
交不交税的问题说完,下面说说开不开票、怎么开的问题。
首先就先暂且“扔掉”《发票管理办法》,因为下面一些操作严格来讲并不完全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不过法规的修改有一定的滞后性,下面的操作也都是遵从总局目前实操规定,放心处理。
不征收增值税不代表不能开具发票。自从开票软件加入了税收分类编码之后,官方就在税收分类编码中给出了一个类别叫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图红框中)其下编码统一以6开头,目前是3位数。
在“税收分类编码”数次更新后,现在这类编码已经多达16项,其中第十五项也就是编号为615的就是“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这么直白的名字就不用我解释了,显然就是在收到不征收增值税的财政补助后,资金拨付部门要求开发票时选的~
如果你打开软件发现编码仅到614以前,没有615,那么就要点击一下税收分类编码界面上方的“更新”按钮(下图红框内)来更新下新的编码(很多亲反映软件并未及时自行更新)。
税收分类编码会选了,其他怎么操作就不用我多说了。自行新增一项商品编码,名字的话如果资金拨付方有要求就按人家的起,没有要求的话使用税收分类编码默认自带的也可以,税收分类编码一定选择615,税率处会默认显示“不征税”,就不要再自己改什么0%税率或者免税了。购方信息、金额、备注等按照拨付方要求填好,之后开具打印出来就好了。可参考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