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报销标准,规范报销流程,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营销费用申报项目一览表
见附表
二、费用申报常见问题及解答
1、营销费用怎么申报?
营销费用的申请采取线上申报,线下审计的方法。即当月月底在总部平台申报各项费用,次月财务再根据一表通和原始票据进行事后审计。
一表通和原始票据的递交办法:业务员—业务主管—行政主管—业务高管
2、关于差旅费报销
差旅费只能报销:1)各级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所产生车费;2)参加集团作战所产生的车费;3)人事调动所产生的车费;4)总经理特许的事务处理所产生的车费
其他任何形式的差旅费均不能报销。
3、关于补助的申报
改革之前的补助形式有:差旅费补助、误餐补助、隔夜车费补助,在改革之后,这些费用均已取消,包含的固定四费中。另外唯一能报销的补助就是业务培训补助,具体规定请参照龙财【0907】06号文件
4、到无主网点去出差的费用报销
无主网点是指就是改革过程中我们营销人员储备不够,而导致地域上网点有采购意向、或者正在收款、选书、签合同却没人负责的网点。对于此类网点,公司是不鼓励、不限制,到此类网点出差,必须通过主高管同意,正常报岗,算出勤,但期间产生的车费、食宿等不能报销。
5、关于无力网点的出差的费用报销
无力网点:就是有人负责这块地盘,但是因为新的代表因经验、资金不足,人员不熟。导致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一单业务。到无力网点出差,必须由无力网点的主管提出申请,由中心高管同意,总部办公室向丽丽备案,才能准予出差。没有经过各级人员审批同意的,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通过各级人员审批的无力网点出差,以集团作战处理。即报销从属地到无力网点所在地的车费,计算出勤,但其他任何补助费用不予报销
6、关于集团作战产生的费用
集团作战是指:凡是我们在做业务的过程中,超过1个人以上才能完成的业务,我们都定义为集团作战。
在公司实行落地改革后,集团作战网点直接负责人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四费中,其他任何补助不予报销,参与集团作战人员只报销从属地到集团作战网点所在地的车费。其他任何补助不予报销。
7、关于异地接待产生的费用
公司提倡利用社会化资源来解决客户接待问题,也提倡采用分段接待的办法。但业务员或业务主管觉得有必要亲自去进行客户接待,那么通过中心高管同意后才能到属地外进行接待工作。正常报岗后算出勤,但期间产生的车费、食宿等费用均不予报销。
8、中心高管安排行政主管、业务主管或其他人员去招聘、巡视所产生的费用。
招聘产生车费、食宿费公司不予报销。可以参考人事招聘政策,进行200元/人的补助进行调剂。
由中心高管安排巡视或其他非行政性事务,所产生的车费和食宿费不予报销。
9、关于业务培训补助的问题
业务培训补助:业务培训补助适用于销售代表和业务主管。只有当业务员到业务主管指定地点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级别,见习(实习)40元/天,正式60元/天,高级80元/天,明星代表120元/天,业务主管120元/天。
销售代表最多只能报销4天,业务主管最多只能报销2天,以培训天数为准。
10、关于月末考核的回款任务。
现阶段,公司的回款任务有两种形式,第一种为月末考核回款任务,标准为3.5万/人/月。部门不足6人按6人计算。
月末考核具体公式为:(当月回款/回款任务*80%+回款表现分*20%)*考核基数
考核基数:普通主管2000元,资深主管2200元,高级主管2400元
行政干事考核基数:500元
第二种为任务保证金的回款任务。不参与月末考评的核算
11、关于无工资卡人员的工资发放办法
对于无工资卡人员,财务组织集中办理工资卡,需要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交给财务室。暂时无卡人员的处理办法:本人可通过总部平台—重要请示,提交一份申请给财务“张丹2”,指定你的打款对象,要求为北京的农行卡。如果没有指定打款对象,财务默认为业务主管。
12、新入职代表下管区建立办事处期间产生的费用问题
新代表在算工号之日起,10天之内必须建好个人办事处。在10天之内必须报岗,才算出勤。
13、新入职代表的基本工资及补助如何核算?
自2009年8月8日后入职的代表的基本工资参照见习标准,即350元/月,自入公司之日起计发。培训补助参照固定四费标准。
14、管区的培训费用
管区的培训费用用于管区培训新代表所产生的一些费用。按50元/人补助给行政主管,由人事部培训干事提供名录。在培训期间离职或没有参加培训就上岗的代表不予发放补助。
15、集团作战和无主网出差申请流程:
集团作战和无主网点的出差一个月不得超过10天。必须在当月申请,事后申请无效。三、一些特殊情況的处理办法
1、断网
2、人事调动
由于人事调动所产生的车费予以报销。新入职的员工报到的车费只能按照硬座标准报销,且必须来公司满一个月且应是外地招聘人员。其他费用含在固定四费中
3、请假
请假超过7天以内的同事,营销费用正常发放。请假超过7天以上且在费用发放期间仍在请假期间,营销费用推迟一个月发放
4、离职和休假
由于要涉及到结算,所以离职和休假人员当月的营销费用在其他营销费用发放后一个星期内进行结算和发放
5、报岗缺失
必须要严格遵守公司“一天一报岗“的报岗制度,如未正常报岗,当天按缺勤处理,费用等方面同样按缺勤处理。
6、出勤缺失
如出现平台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不符的情况,首先及时与行政主管进行沟通,找出原因。如果出现正常报岗而当天未打出勤的情况,总部办公室会进行处理并对行政主管处以50元/次的罚款。如出现未报岗,则按缺勤处理。
2015年文化产业资金申报常见问题与解答
一、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哪些内容?
答: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南山区政府将原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区劳动和人事局等各自管理的产业发展资金进行统一整合而成的。
新的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打破原来的各单位的管理局限,将专项资金按资金的用途进行重新划分,更便于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申报,也便于政府部门的管理。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体系架构称为“1+16”,包括一个管理办法,即《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十六个分项管理细则。这十六个分项是:
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分项资金
2、投融资扶持分项资金
3、重点企业和创新机构扶持分项资金
4、企业市场拓展扶持分项资金
5、节能减排分项资金
6、技术研发和创意设计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7、国家省市级重点计划配套资助分项资金
8、专业园区及孵化器建设与服务提升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9、高技术服务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10、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11、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12、自主创新、创业、创意奖励分项资金
13、现代服务业发展分项资金
14、人才工作分项资金
15、农业发展分项资金
16、总部经济扶持分项资金其中文化产业部分包含在第1、2、3、4、6、7、8、12分项中。区文产办每年根据资金情况安排各分项的资金计划。根据计划,今年第1、2、12分项暂不安排。
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部分支持的企业需满足什么条件?答:基本要求:
1、企业是南山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即企业的工商和税务注册均在南山区,且为独立法人。
2、企业从事文化产业。即属于问题三答案中的领域范围。具体要求: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分项文化产业部分操作规程限定的申报条件。
三、文化产业的领域范围?
(一)书、报、刊出版、制作与发行;
(二)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与发行;
(一)电视节目及电影制作;
(二)电视传输及网络服务;
(三)商业演出(包括主题公园演出);
(四)演员、艺术家、画家等经纪代理服务;
(一)动漫作品开发、制作与经营;
(二)游戏开发与经营;
(三)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五)、新媒体服务
(一)互联网信息、娱乐服务(包括网络门户、网络搜索、网络电视、网络视频、网络杂志等);
(二)移动信息、娱乐服务(包括手机电视、移动搜索、移动门户、手机报等);
(一)高端出版物印刷;
(二)高档包装及商标印刷;
(三)高档印刷材料研发;
(四)印刷排版技术和设备升级。七)、高端工艺美术产业
(一)高端工艺美术品制造与销售;
(二)黄金珠宝首饰制造与销售;
(三)艺术品流通与拍卖。八)、文化设备生产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文化产品内涵和质量,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符合上述两种分类方法之一的,均属于文化产业的领域范围。
四、资金申报及管理流程?
答:专项资金根据资助类型分为评审类和审核类两种。在各分项的《操作规程》中有各资助类型是评审类还是审核类的具体分类。两种类型的流程略有不同。评审类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文产办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申报材料—企业将申报材料送交文产办—文产办安排现场考察—文产办安排集中评审—文产办拟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资助计划—资助计划公示—企业网上填写资助合同—提交盖好章的正式合同—财政局划拨资金—企业按合同完成项目—企业提交验收报告—文产办对项目验收—文产办下达验收通过通知书。审核类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文产办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申报材料—企业将申报材料送交文产办—文产办拟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资助计划—资助计划公示—财政局划拨资金。
五、企业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六、企业进行系统注册时,发现已注册,是怎么回事?
七、关于企业信息部分1)设计企业选什么经营方式?答:技术服务
2)“单位科研活动”、“单位科研资助”?
答:因为系统还要满足众多科技企业,所以如此表述。各位文化企业,可将“科研”按照“研发”来理解。
3)银行信用等级如何填?
答:如未贷款,未进行信用评级,则填“无”。4)“近三年获政府资助情况”如何填?
答:需要把近三年在各级政府获得的各种资助全部写上。填写方法是,先点选“添加”增加条目,再按条目内容填写。
5)贷款证号以及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答:如无贷款证,则填无。如未进行上市前股改,属非股份公司,填“无”。6)关于企业财务信息中的企业纳税额
答:企业纳税额应当以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上的额度为准。请勿按照企业上审计报告上的金额填写。
八、如何准备和上传附件?
答:附件清单内所列材料,“是否必备材料”中列明“是”的,必须提供;列明“否”的,则是有就要提供。比如【单位专业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有什么资质,就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如果无如何资质,则无需提供。
【单位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如企业为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则提供。【按期填报高新统计报表的证明】(区统计局开具,企业单位提供)如不属于高新统计范畴,无需提供。
对于清单中未明确要求的,如企业的其他资质、荣誉等,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附件】栏中上传。
企业将该栏附件中的所需要的材料扫描,然后粘贴到一个WORD或PDF文件中,再上传。
九、关于企业房租补贴问题1)哪些园区属于区文化产业园区?答:OCT-LOFT园区(一期、二期)、欢乐海岸、深圳动漫园、深圳设计产业园、深圳(南山)互联网产业基地、蛇口网谷、南海意库、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蛇口电子商务创新服务基地(一期、二期)、深圳大学城创意园、美年广场、香年广场、深圳大学创意产业园、T6艺术区、百旺创意工场、世外桃源等十六个园区属区文化产业园区。2)哪些园区可申请区房租补贴?
答:上述园区,除欢乐海岸、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香年广场、美年广场、深圳大学创意产业园、百旺创意工场、世外桃源等七个园区外,其他园区的入驻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房租补贴。
3)申请区房租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答:
1、在南山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从事文化产业;
3、与园区管理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
4、享受房租补贴未超过三年。4)房租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房租补贴的标准是每平米每月补贴不超过15元,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月份为合同租赁期月份(超过2015年12月31日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减去已补贴月份。
5)目前租金或面积发生了变化怎么办?
答:补贴金额与租金无关,所以租金发生变化不影响。面积则是以企业提供的最新的租赁合同上列明的面积为准。
6)房租付款凭证需要提供什么?
答:需要提供园区管理单位开出上的租金发票。水电费发票、银行回单、企业记账联等无需提供。
十、审计报告、纳税证明是否是必须的材料?
答:对于所有的申报类型,2014年4月以前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是必须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是指由会计师事务所专门出具的、有会计师签字、盖章的本公司2014的审计报告(税审报告不行)。2014年4月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对于所有的申报类型,2015年1月以前注册成立的公司,纳税证明是必须材料。纳税证明包括2014、2015年1-3月、国税、地税,共4份。2015年1月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十一、企业可否申报多个项目?
答:审核类项目不限制申报个数,但有资助上限。评审类项目原则上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两个,且最终最多只能资助一个项目。
十二、企业网上填写后,还需要做什么?
答:企业网上填写后,需要点“提交”,才完成网上提交材料。之后,区文产办将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不合格,则退回修改;如合格,则会反馈“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系统生成的PDF文件下载、双面打印,然后胶装成册,送交区文产办。送交材料时,需携带附件原件交验。
对于评审类项目,送交纸质材料后,区文产办将组织现场考察和集中评审。
十三、网上申报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十四、原创研发项目和市场推广项目如何区分?
答:原创研发项目和市场推广项目是两个互斥的项目申报类型。根据项目所处阶段来区分。如产品(作品)目前尚未最终完成,则认为处于研发阶段,只能申报原创研发项目。如产品(作品)已完成(上线、上市、获得播放许可证),则认为研发阶段已完成,只能申报市场推广项目。
2013年文化产业资金申报常见问题与解答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体系架构称为“1+13”,包括一个管理办法,即《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十三个分项管理细则。这十三个分项是:
1、南山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分项资金;
2、南山区投融资扶持分项资金;
3、南山区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扶持分项资金;
4、南山区企业市场拓展扶持分项资金;
5、南山区节能减排分项资金;
6、南山区技术研发和创意设计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7、南山区—国家省市级重点计划配套资助分项资金;
8、南山区专业园区及孵化器建设与服务提升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9、南山区产学研合作及产业联盟运营资助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10、南山区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11、南山区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分项资金;
12、南山区奖励分项资金;
13、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
其中文化产业部分包含在第1、2、3、4、6、7、8、12分项中。区文产办每年根据资金情况安排各分项的资金计划。根据计划,今年第1、2、12分项暂不安排。
2)“单位科研活动”、“单位科研资助”?答:因为系统还要满足众多科技企业,所以如此表述。各位文化企业,可将“科研”按照“研发”来理解。
答:如无贷款证,则填无。如未进行上市前股改,属非股份公司,填“无”。5)关于企业财务信息中的企业纳税额
九、关于企业房租补贴问题1)哪些园区属于区文化产业园区?
答:OCT-LOFT园区(一期、二期)、欢乐海岸、深圳动漫园、深圳设计产业园、深圳(南山)互联网产业基地、蛇口网谷、南海意库、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蛇口电子商务创新服务基地(一期、二期)、深圳大学城创意园、美年广场、香年广场、深圳大学创意产业园等十三个园区属区文化产业园区。2)哪些园区可申请区房租补贴?
答:上述园区,除欢乐海岸、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香年广场、深圳大学创意产业园外,其他园区的入驻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房租补贴。3)申请区房租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4、租房一年以上;
5、享受房租补贴未超过三年。4)房租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房租补贴的标准是每平米每月补贴不超过15元,按发放,即一次发放一年的补贴款(上限不超过50万元)。申请金额可以按“租用面积X15X12”填写。5)目前租金或面积发生了变化怎么办?
十、企业可否申报多个项目?
十一、企业网上填写后,还需要做什么?
十二、网上申报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十三、原创研发项目和市场推广项目如何区分?答:原创研发项目和市场推广项目是两个互斥的项目申报类型。根据项目所处阶段来区分。如产品(作品)目前尚未最终完成,则认为处于研发阶段,只能申报原创研发项目。如产品(作品)已完成(上线、上市、获得播放许可证),则认为研发阶段已完成,只能申报市场推广项目。
常见问题及解答(及时更新)
1、关于幼儿园名称不一致的填报方式?
答:只要系统里有的,且机构代码未发生变化,即使名称如何不一致,都不要新增,全部使用旧名称填报,新增只针对系统没有的。
2、幼儿园没有学生怎么办?
答:已注册的幼儿园可以没有学生,可以填零。没有注册的可在今后注册后更新数据,目前部里不允许添加未经注册的新园。
3、填表人事填写具体填写的教师姓名,还是填写管理员?答:填报人和填表日期是系统默认的。
4、公办园是否是普惠性幼儿园?答:目前还没有普惠性幼儿园。
5、未经注册的园指的是什么园?答:是指没有办园许可证的园。
6、如何在县里审核乡镇传上来的数据?
答:没有乡镇级的数据信息,县里通过区县版软件导入的是以幼儿园单位的信息包,导入后校验、审核、生成上报文件后直接上报。
7、教职工信息:学历填最初学历还是最高学历?填本科没有学位怎么办?
答:填最高学历,如果最高学历是本科即使没有学位也可以填相应的学位。
8、一些没有户口的幼儿以及或户口上在亲戚家中的幼儿,监护人信息如何填报?
答:只要是监护人的信息就可以。
9、系统中机构名称(幼儿园)已经存在,但现在这个幼儿园已经没有了,怎么办?
答:没有了就不填了。
10、重大项目信息部分县级填写、审核上报后,市级通过审核后需要将各县信息汇总吗?如果汇总是手动汇总填表还是系统自动生成汇总表?
答:不用汇总,直接审核完上报。
11、学校附设的幼儿班在填写“机构办学条件”表中占地面积一栏是指学校面积还是指幼儿班的占地面积?答:按指标解释里面的填写。
12、填写教职工信息工资时,如果工资低于1000元时,系统会出现提示“工资低于1000元”,如何处理?答:这只是系统的一个提醒,校验是通过的。
13、请问:混合班如何填报信息?或者孩子年龄5周了,国家默认是大班,可实际上中班,一旦输入身份证号码后中班自动默认成大班。如何处理?
答:省厅答复这个虽然是混合班,但还是要按照是哪个岁数上哪个班这么分。
14、请问:中央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如果我县没有这种情况是填0还是不填?
答:省厅刚请示教育部,各地填写《中央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
金分配明细表》和《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项目信息表》时,要填写2011年实施情况。即各地对民办园、城市园有投入的,如实填写;没有投入的,填0.15、问题:重大项目数据已经上报后,还能修改吗?或者可以重新填写再上报第二次吗?
答:(省厅答复)想重复上报的数据的话,必须要等上级把数据驳回后,才能重新上报,上报数据一定要确认无误后在上报,要不上报会出现很大的麻烦。
16、教育厅网站下载的资料,打开后需要密码怎么办?答:密码为66005107.17、机构版填报信息生成数据包后,区县版不能导入怎么办?答:可能是数据包的格式错误,最初生成的数据包是个压缩包。
18、提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按已评的填,还是按已聘的填?答:按已评的填写。
19、身份证号码中的字母怎么办?答:字母必须大写。
20、请问:“教职工信息”表格中如有交叉人员(编制在幼儿园但不在该园上班或编制在外单位但在该园上班)如何填报?
答:(省范军海)人在这个单位,但是工作关系在别的单位的情况公办园核定编制总数里不加,但老师信息要填;工作关系在这个单位,人到别处借调,这种情况的在公办园核定编制总数里加,老师信息也要录入。
22、重大项目部分:“教师培训项目信息表”没有“上报”按钮,如何处理?
答:幼儿教师培训项目信息各级都需要填写,不需要审核上报。
23、重大项目:“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信息表”中“本区域学前教育投入”一栏,对“学前教育总投入”、“其中: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其中:本级财政投入”如何解释?答:(省华文波)可以咨询财务部门。
24、区县在导入机构信息时,出现丢失信息的情况如何处理?答:(教育部杜超)在群共享里下载下载区县补丁,版本号区县补丁-版本号1.1.25.0。
25、在原来财务方面的事业统计中,把几个独立的幼儿园同时附属到一个中心小学,系统中有这个中心小学的名称,那这几个幼儿园的信息如何填报?是全部新增还是如何处理?
答:(省范军海)将和小学同名的幼儿园信息填在该机构名称下,其余的幼儿园新增。
26、教师资格证号码位数不统一,有的校验不通过,或提示性别有错误,如何解决?
答:(省范军海)关于教师资格证号有部分通不过校验的问题,特请示了教育部,针对通不过的教师资格证的老师信息,在是否有教师资格证这一栏就先选“否”。部里说等到二期的时候再进行补录。如果是提示性别错误,可以咨询当地师资部门,是因为其中一个代表性别的数字填错。
27、教师职称:如果教师职称是“中学一级”如何填报?答:(省人事魏晓军)如果有相应的职称选相应,没有相应选其他。
答:(省范军海)是指到幼儿园上班的日期。
29、在录入幼儿园信息时,所有教师都输入了,可是在班级管理时,选择教师
31、通过区县版软件导入机构信息上报后,进入网络审核发现看不到信息是怎么回事?
32、有的区县已将全部幼儿园信息上传,在审核时发现有的幼儿园信息有问题,幼儿园修改完生成新的数据包,该区县的机构信息如何重新上报?
答:(省范军海)在机构版中修改保存再次生成上报文件,在区县版中重新导入该区县所有幼儿园信息,重新上报该县区,就可以把有问题的幼儿园信息覆盖。
33、如果账号密码修改后忘记怎么办?
答:如果是系统操作员的密码丢失,上级系统操作员可以进行密码重置;如果其他部门的密码丢失,本级系统操作员可以进行密码重置。
发票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发票工作一直是财会人员工作的重中之重,财会人员在处理发票问题时,极易犯错误。现就目前易出现的发票问题总结如下。
1、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2、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
【问】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发票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发票准予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释意:所谓大头小尾,是指出据发票方,在开据手写发票时,所开据的发票的正式发票联数额大,而存根联数额小的一种现象。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经营收入,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
3、货物品种较多时发票的开具
【问】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发票?【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取得快递公司的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税前扣除?【解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6、公司班车运费发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外包运输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为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用于集体福利的运输费用,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贵公司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不能按照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7、外贸企业丢失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问题】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规定,对于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发票联与抵扣联全部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二是有发票联但抵扣联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只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另外,在办理此项业务时还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调整为180天。那么,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如还未认证的应在规定期限的180天内及时进行认证,并按上述两类情况的要求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事宜。
二是对于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与审核,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才能按现行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
8、由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9、航空运单能否视同发票在税前扣除
【问题】我公司经常有出差人员购电子航空客票,以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这种航空运单可否视同发票在税前扣除?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在旅客购票时,应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开具行程单,不得手写或使用其他软件套打。打印项目、内容应与电子客票销售数量数据内容一致,不得重复打印,并应告知旅客行程单的验真途径。
根据上述规定,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0、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区别
专用发票除具有普通发票的功能与作用外,还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凭证,与普通发票相比,它有以下区别:
(一)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四)联次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开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都是一样的,但开专用发票,购货方符合抵扣条件的(比如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认证抵扣,购买的不是不得抵扣的货物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开普通发票,除农产品发票、运输发票、小规模购买税控机外,购货方都不能抵扣。
11、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都需要登报说明吗
【问】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都需要登报说明吗?
12、专用发票上的码头堆存费等进项税可否抵扣
【解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根据上述规定,该张专用发票上的“码头堆存费,运输办理费”作为混合销售或价外费用已经缴纳增值税,因此该张发票上的项目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