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3.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补贴政策:对企业每认定1件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
4.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10万元。
5.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补贴政策:对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
6.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
7.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补贴政策:(1)对如期完成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在“南海企业创新管理平台”完成季度研发经费投入摸底填报的“四上企业”,且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长不为负数的,按照企业已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企业合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额的3%给予科研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四上企业”完善研发工作体系,对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投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立研发经费投入辅助账的,给予工作补贴5000元。
8.“蓝海英才”创新创业团队
补贴政策:实施“蓝海英才”计划,立项扶持资金分三期拨付,对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350万元的立项扶持。
9.瞪羚企业、独角兽(潜在)企业
补贴政策:获得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的,给予认定奖励100万元。获得佛山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潜在独角兽500万,独角兽企业1000万的奖励(同一申报单位只可享受一次认定奖励);由潜在独角兽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的,给予500万差额奖励。
10.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专项
补贴政策:A类创业团队。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顶尖水平的创业项目,扶持800万元引导资金。
B类创业团队。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省内顶尖水平的创业项目,扶持500万元引导资金。
C类创业团队。对具有省内(区域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扶持200万元引导资金。
11.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
补贴政策:经评审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将获得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每个给予200—2000万元。其中科学家团队给予1000—2000万元,领军人才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团队给予200—500万元。资助金额参考团队申请金额确定,不高于获评档次的最高额度。经市科技局推荐,获得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立项的科技创新团队,市财政对每个团队按照省财政资助经费的50%进行配套。既入选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又入选广东省科技创新团队专项项目的团队,市财政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资助”原则,对后立项项目差额部分进行核定资助。
12.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补贴政策:财政对以佛山市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和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给予资助。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项目每个资助500万元,一等奖项目每个资助300万元,二等奖项目每个资助100万元,科技合作奖每个资助20万元;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项目每个资助1000万元,一等奖项目每个资助500万元,二等奖项目每个资助300万元,国际科技合作奖每个资助50万元。
13.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将根据参赛企业在国赛、省赛获得荣誉情况,以及参赛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参赛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配套支持。大赛获奖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合作银行、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单位。
14.“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扶持措施:(1)大赛对冠军、亚军、季军及优胜奖获奖企业给予现金奖励及颁发证书。
15.“专精特新”企业
扶持措施: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入库企业可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融资项目,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可享受政府40%的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