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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云南
一、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哪些?
(一)汽车置换更新
注意:
①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9座及以下载客汽车);
②在云南省内购买新车是指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在云南省内,但新车注册登记地不限;
③购车不限企业、不限品牌。
2.补贴标准:根据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类型和价格分档给予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①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②每辆补贴7000元。
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
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
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①新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②本细则所称新能源车,是指新能源汽车号牌乘用车(悬挂“绿牌”,《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或“油电混合”标注)。
3.消费者申请补贴需满足的条件:
(1)旧车原车主、新车购买人、新车车主须为同一人;
(2)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旧车转让(不含转籍)登记日期,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均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
4.特别提示:
(1)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2)个人消费者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申请一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三次补贴;
(3)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详情请跳转“(二)汽车报废更新”)。两类补贴都申请的,只对先通过审核的给予补贴。
(二)汽车报废更新
1.补贴实施细则: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①②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③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②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④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且报废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购买的新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取得;
⑥购车不限企业、不限品牌。
2.补贴标准
(1)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2)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3.特别提示:
(1)符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每报废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申请一次补贴。同一辆旧车或同一辆新车只可参加一次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2)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三)家电家居以旧换新
1.补贴实施细则:2024年8月2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补贴范围共15类家电家居产品,其中家电8类: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其他7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
①补贴资金分批投放,先到先得,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②产品类别根据补贴申领等情况调整,产品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2.补贴标准:
(1)家电8类: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20%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购买其他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3)购买其他类(洗碗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20%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①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
②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交回(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内交回(注销)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一辆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500元。每交回(注销)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4次补贴。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如何申请?
①事后补贴是指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
具体步骤:
①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明图片→②填写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上传银行卡①卡号面图片→③填写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②)、旧车转让前号牌,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前《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图片→④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新车号牌,上传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有销货单位印章)、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图片。
①银行卡用于接收补贴资金,仅支持银联借记卡I类卡,不支持信用卡;
②VIN码也称车架号;
③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资料应真实有效。上传的图片资料应完整、清晰、无修改,信息可辨别;
⑤复审通过的,省商务厅委托合作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补贴兑付前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因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问题致使补贴兑付失败的,由合作企业联系申请人处理账户问题并重新发放。截至补贴资金清算时,合作企业仍联系不上申请人或重新发放仍失败的,省商务厅不再组织发放补贴;
⑥2025年3月31日前,已获得补贴的申请人所购新车发生退车的,应主动将已领取的相应补贴退回。省商务厅将会同公安部门抽查退车信息,对未主动退回补贴资金的依法进行追回。
①由“全国汽车报废更新申请补贴入口”进入申请→②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①码)、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身份证明、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材料→③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①VIN码也称车架号;
②补贴审核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管理端进行,按属地由州市商务局负责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含信息审核、受理地终审);
③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正并反馈补正信息要求,退回补正的,申请人可在补贴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申请渠道补正信息;
④省商务厅分批汇总各州市商务局受理地终审的补贴申请信息,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复核后,向省财政厅报送补贴资金安排意见(补贴名单),并抄报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根据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补贴名单,组织合作企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1.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购买家电类(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的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①领取云南省以旧换新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②;购买其他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的消费者在参与企业(门店)③直接通过第三方平台扫码领取电子抵用券。
①第三方平台为“云闪付APP”;
②参与企业(门店);
③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云南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页面,可查看电子抵用券适用门店(门店持续更新)。
2.电子抵用券领取使用流程
(1)电子抵用券领取流程——家电8类
①电子抵用券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如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取;
②每类产品消费者可领取一张8折2000元封顶抵用券和一张8.5折2000元封顶抵用券。(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仅可领取一张8.5折2000元封顶抵用券。)
(2)电子抵用券领取流程——智能家居(其他6类)
(3)电子抵用券核销流程
①单个活动产品不能与其他非活动产品或不同补贴标准的产品一同付款开票;
②每类产品消费者仅可在领取的两张抵用券中根据实际购买的商品使用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