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发现,李某是某电器公司派驻某装饰公司的导购员。2022年末至2023年初,以虚构低价和伪造公章制作虚假销货单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沈河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李某私自倒卖电器出现亏损,导致无法给已经预付货款的客户发货,于是以虚构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收取新客户货款,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给前期订单发货。后来,资金链彻底断裂,李某只收货款不发货,造成十名被害人被骗取货款共计人民币八十多万元。同时,李某又私刻装饰公司公章,伪造假的供销货单,骗取电器公司发货,货物实际上均被李某占有,用于给前期订单发货,李某侵占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九十多万元。
沈河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向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沈河区法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购物请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轻易将钱款打到个人账户,切莫因贪图便宜上当受骗。同时也提醒各类商家,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健全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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