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人才购房、首套购房资格认定等。航空港区将实施购房补贴。毕业3年内来区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在该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网签后3个月内完成契税缴纳的,在符合郑州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上,由区财政再按照已缴契税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以上青年人才之外人员在航空港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5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补贴、三孩家庭3万元补贴。
全文如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航空港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管委会研究,航空港区全面落实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房〔2023〕98号)政策,并明确以下措施:
三、支持团购或定向开发商品住房。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企业通过集中团购商品住房,或委托开发企业定向开发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对团购和定向开发项目,参照我区《关于支持重点产业等单位人才集中购房的若干措施》有关政策享受奖补资金,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再通过多种形式予以额外优惠。
四、做好金融信贷支持。对已结清住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棚改安置住房不计入“首套房”。
七、快速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快速引进一批名校长、名师,以优质的师资队伍成就优质的学校。快速引进国内知名、河南省和郑州市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落户我区,并结合区域规划科学布局,优先保障成熟区域和重点片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一批高质量学校,从设计到设施、到师资配备实现“建成即优质”,力争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八、完善置业配套支持政策。放宽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条件,现已建成交付小区购房业主凭已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享受附近公办中小学划片入学资格,已在区外建立学籍的可申请插班转学到所购房屋小区周边中小学。加快中小学建设进度,2024年7月后购房网签备案的业主与建成交付小区业主享受同等待遇。外地人到航空港区落户和居住的,与本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医疗保障服务。
九、加强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严格加强开发企业准入审查、预售资金监管、开发项目过程管控、房屋交付验收管理及设立纾困资金等各项管理,切实防止逾期交房和降标减配风险。
十、实施高品质社区行动计划。全区实施建设绿色生态宜居高品质社区行动计划,大幅提升新建居住社区建设品质、管理服务和生活配套水平。支持有实力的开发企业集中连片开发高品质居住社区。支持已取得集中连片土地的开发企业根据高品质居住社区需要,提出修改片区控制性规划意见并按程序优化。编制高品质社区规划设计导则和评价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对达到高品质社区建设标准的项目,按相应标准和建设规模给予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