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lass="fzwj"style="display:none;">废止,失效(宣布失效)
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保费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省级规定的缴费档次及对应的补贴标准如下(括号内为补贴金额,单位“元”。部分市县补贴标准有所提高):200(40)、300(50)、400(60)、500(70)、700(80)、800(90)、900(100)、1000(120)、1500(140)、2000(160)、2500(180)、3000(200)。
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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