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
商商贸〔2024〕4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本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减排,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决定实施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参与企业
四、服务机构
五、补贴金额和范围
补贴资金总额1.5亿元。如提前使用完毕,当年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和净水机16类产品。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六、参与方式
(二)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三)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
(四)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
(六)其它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七、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资金预算,下达资金使用计划,指导推广绿色节能产品。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资金保障,配合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财政资金拨付工作。
上海交家电行业协会负责汇总补贴商品目录,组织企业申报,配合政策宣传推广,协调参与活动的企业落实政策和风控措施,指导企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
八、其他事项
(一)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