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科技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我国建立了江西城市圈新能源车全面推广购车补贴项目资金(下称项目资金),适用于适用我国城市圈(指南昌市、九江、宜春市、上饶市、南昌、萍乡市、抚州等七个设区市)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工作中。为加强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要求。
一、补贴范畴
本规定所指新能源汽车就是指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插电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车辆,没有产权过户新能源汽车。
二、补贴目标
补贴目标是指选购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圈登记的顾客,包含普通用户和法定代表人客户,顾客按市场价格扣除补助后付款。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根据《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实行(见附注)。
四、申请程序流程
(二)汽车零部件公司或委托销售平台在车辆销售,得到中央财政补贴之后将国家财政部下发环保节能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影印件、向中央预算申请补助的所有资料影印件提交给市场销售所属城市圈各设区市新能源车营销推广办。城市圈各设区市新能源车营销推广办核查验收合格后,由所在科技局、市财政局于每季末协同向省新能源车全面推广工作协调工作组公司办公室申报以上申请材料各二份(附电子档)。
五、资金监管及管理
(一)城市圈各设区市新能源车营销推广办担负对申报材料审核义务。承担对申请新能源车政府补贴的制造业企业、市场销售部门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管,保证资金分配安全性。
(二)经费申请部门对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承担。对徇私舞弊、骗领财政补助资金企业,将讨回补助资金,撤销申报单位的申请条件并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江西新能源车全面推广工作协调工作组公司办公室。若我国或省级有关政策发生调节,则是对本规定开展修定。
接到政府补贴怎样做账务处理
(1)一般的账务处理
①接到政府补贴时
借:存款/其他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②筹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项目/研发费用等
贷: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寿命内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业务收入
留意:
递延收益的平摊使用的是平分的办法。
(2)有关资产处理时递延收益的处理方法
有关财产在使用期完毕那时候或结束之前被处理,还没平摊的递延收益账户余额理应一次性转到损益类,不会再给予延递。
获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公司立即获得政府部门无偿划拨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要以投资性房地产为载体确定有关财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明确
①该财产有关凭据上注明的使用价值;
②该财产有关凭据中没有标明使用价值或标明价值和投资性房地产差异很大,且存有活跃市场的,以类似相同或财产市场价格计量检定;
③投资性房地产不可以所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检定。
(2)一般账务处理
借:固资/无形资产摊销等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寿命内
想必大家看了已经知道电动式新能源车的政府补贴怎么领取,填项资产补贴由市场销售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或市场销售组织提交申请就可以,如各位也有你不知道的地区可点击对话框,老会计给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