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扩大我省消费,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更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家电下乡”政策调整为“家电惠民”,开展广东省2020年家电惠民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补贴对象
补贴期限内,在广东省内购买家电惠民产品的本省户籍居民。
02
补贴期限
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如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
03
补贴品种
4K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类家电惠民产品。
04
补贴标准
给予本省户籍居民购买家电惠民产品市场售价10%(含)以上的价格优惠。优惠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补贴和家电惠民参与企业让利共同承担。10%的价格优惠,省级财政和参与企业各承担50%,即分别承担5%的优惠;超过10%的价格优惠,由参与企业承担。
补贴期限内,每位补贴对象限购每类家电惠民产品1台,只能享有该类家电惠民产品一次补贴资格。
05
补贴流程
2.申请优惠。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本省户籍居民在参与企业指定销售网点选购家电惠民产品,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家电惠民服务”专区,选择产品、销售网点信息并填入实际购买价格、收货人地址,确认信息无误后可生成优惠码并向所在销售网点出示。
3.使用优惠。参与企业指定销售网点核销本省户籍居民出示的优惠码,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居民可以惠民优惠价格购买家电惠民产品,参与企业指定销售网点开具正规足额税务发票。
06
监督检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广东省2020年家电惠民专项行动申请优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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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2:广东省2020年家电惠民专项行动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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