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过12万的纳税人需要在下一年度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3500/月)及附加减除费用(1300/月)的收入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应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税率,然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五)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
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原则上1%征收率换算为5%的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出年所得。
股票转让所得是根据纳税年度内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相抵后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低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为纳税人所获得的年度收入累计。
3、哪些收入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内?答: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的收入主要包括: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一)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例1:2016年,某纳税人全年工资收入为16万元,稿酬所得8千元,偶然所得1.2万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险一金”为1.5万元,单位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险一金”3万元,则这个纳税人应申报的年所得为16.5万元。
具体计算过程是:
工资收入的16万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1.5W元+稿酬所得8千元+偶然所得120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30000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不需计入年所得,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15000元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剔除。
4、在哪里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答:纳税人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地点,应区别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并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固定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要向户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的,但是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至于申报的形式,当前我省各地税机关推行“全城通办”、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扣缴单位代理服务等措施,自然人纳税人的纳税服务日益完善,纳税人可以具体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或网上自行申报、或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大厅、或邮寄申报、或委托扣缴单位代理服务等。
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若不如实申报,很有可能会构成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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