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
可自生产或流产后
直接到就近的街道、镇(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失业补贴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如果符合上述一至四项条件
可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
到户口所在(或者登记过居住地的)
区(县)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老年综合津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
按季度发放
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发放
每月领多少钱:
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
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
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
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新能源汽车补贴
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始于2010年
2016年上海全市新能源车
存量突破10万辆,产值突破100亿元
已成全球新能源汽车拥有量最大的城市
对于电动汽车的补贴
一般分为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
上海的地方优惠政策
最新版本是2016年2月23日发布的
低收入家庭补贴
从2016年4月1日起
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每人每月790元
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
一年补贴10560元
同时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
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
收入标准调整为
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
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一、粮棉油生产补贴
补贴对象为在本区范围内从事粮棉油(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油菜为大田种植“双低油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玉米、棉花为年度大田种植3亩(次)以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粮棉油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
1.种植补贴。对本区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80元。
2.水稻农资综合补贴。对本区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中央、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112元。
3.粮棉油种子补贴。对本区范围内种植水稻、麦子、油菜主推品种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精量播种的原则实行免费定量供种。若所需种子高于精量播种量的,其超出部分由种植户承担。对玉米、棉花种子实行现金补贴。具体供种和补贴标准:
(1)水稻良种:常规稻每亩4公斤(实物)、杂交稻每亩2公斤(实物)、机插秧杂交稻每亩再补贴0.5公斤(实物);
(2)麦子良种:大麦每亩15公斤(实物)、小麦每亩12.5公斤(实物);
(3)油菜良种:油菜每亩0.2公斤(实物);
(4)玉米良种:包括籽粒玉米、鲜食玉米、饲料玉米,对在大田种植面积3亩(次)以上且使用良种的农户,中央财政每亩(次)补贴现金10元;
(5)棉花良种:对在大田种植面积3亩(次)以上且使用良种的农户,中央财政每亩补贴现金15元。
4.水稻、小麦农药补贴。对水稻条纹叶枯病、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防治,市级财政每亩补贴防治药剂20元(实物),区财政每亩补贴防治药剂9元(实物);对小麦赤霉病防治,市级财政每亩补贴防治药剂10元(实物),区级财政每亩补贴防治药剂10元(实物)。
5.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补贴。对采取机械化育插秧种植水稻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30元,区财政每亩补贴现金50元,镇财政每亩补贴现金30元。
6.水稻机械直播生产补贴。对采取机械直播种植水稻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区财政每亩补贴现金20元,镇财政每亩补贴现金10元。
7.水稻规模种植补贴。对在本区种植水稻的拥有本区户籍的种植户或本区户籍人员经营的农业生产单位,水稻种植3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补贴采用实物与现金相结合的方法,包括配送农药和剩余金额两部分。
8.育种补贴。对从事水稻育种工作并培育出金山区自主知识产权特色品种的单位,每个品种给予30万元的定额补贴。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在种植后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补贴申请并签字确认,由村委会负责汇总申报。
(一)补贴对象
1.蔬菜农资综合补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的对象为本区范围内,常年种植蔬菜面积10亩以上并且列入全区4.7万亩蔬菜生产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绿叶菜生产补贴、专用叶面肥补贴和遮阳网防虫网覆盖补贴的对象为本区范围内,常年种植蔬菜面积10亩以上、其中绿叶菜种植2亩以上并且列入全区2.7万亩“夏淡”期间(6月1日—8月31日)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绿叶菜核心种植基地补贴的对象为绿叶菜连片种植规模100亩以上并且列入全区3500亩绿叶菜核心种植基地创建对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4.蔬菜标准园创建补贴对象为列入农业部、市农委、区农委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经考核合格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与方式
1.现金补贴部分
(1)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130元,其中:市财政补贴每亩90元,区财政补贴每亩40元。
(2)绿叶菜生产补贴标准为每亩225元,其中:市财政补贴每亩80元,市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补贴每亩107元,区财政补贴每亩38元。市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补贴视政策调整而调整。
(3)绿叶菜核心种植基地补贴标准为区财政平均每亩补贴500元。
(4)蔬菜标准园创建按照先创建后补贴原则,分别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2.实物补贴部分
(1)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标准为市财政每亩补贴40元。
(2)绿叶菜专用叶面肥补贴标准为每亩30元,其中:市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补贴每亩15元,区财政补贴每亩15元。市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补贴视政策调整而调整。
(3)绿叶菜遮阳网防虫网覆盖补贴标准为每亩60元,其中:市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补贴每亩30元,区财政补贴每亩30元。市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补贴视政策调整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