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规来袭,涉及信用的竟然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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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制度。对参评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修订)》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申请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规定分别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省级·新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64条,重点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规范社会信用监管,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条例》强调,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3修订)》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3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

第七十七条本省实行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社会信用综合管理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管理,依法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公共信用信息,对信用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江西省粮食流通条例》

《江西省粮食流通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粮食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

《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家庭农场,开发和推广低门槛、低成本、易申请、高效率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中长期贷款产品,完善信用建档评级,增加对家庭农场的信用贷款,扩大家庭农场贷款覆盖面。

第三十五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记录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

《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公路条例》

《甘肃省公路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信用建设制度标准,强化信用系统平台支撑和信息应用服务,指导行业依法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

《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大数据管理机构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全流程网上执法办案、全过程线上执法监督和全领域跨层级指挥调度。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与政务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信用以及其他业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共享,实现行政审批、行业监管、行政处罚、信用评价一体联动。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修订)》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法将其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等部门以及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将被监管单位、个人的信用信息归集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不同情况依法采取激励、监管、失信惩戒措施。

《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

《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市和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机制…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评定标准…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依法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信息作为日常监管、风险管理的重要参考。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不得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尚未修复信用的供货者采购食品。

《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

《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活动,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

《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绿色建筑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健全绿色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将绿色建筑从业主体及其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

《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二)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四)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应义务的。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

《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社会信用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依法将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依法予以联合惩戒。

市级·新规

《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

《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八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监管、法律责任、附则。

《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

《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以社会信用为主线,对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监管、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进行规定。

《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档案,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公布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对市场主体提出的修复申请,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告知。

第四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对社会信用主体实行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财产处置、职工安置、风险防范、信息共享、信用修复等重大事项。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清理地方实施的证明事项,公布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索要单位、办事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推动在市场监管、税务、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使用由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生成的含有市场主体自身监管信息的信用报告,代替需要办理的证明事项。

第四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不同领域特点、风险等级和市场主体信用水平采取分类监管措施,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失信惩戒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实施,公开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禁止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外违法违规实施惩戒措施。

《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

《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3)》

《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机制,将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制度,实行诚信管理。诚信考核办法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

《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信用修复制度,将信用修复的标准、条件、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主动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

《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依法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

第四十七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需要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以及查处结果。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提供支撑。在监管过程中涉及的市场主体商业秘密,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十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的税务协调、信息共享、财产处置、信用修复、职工安置、融资支持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健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机制,推进预重整和个人债务清理,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

《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4年3月5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文明行为工作的开展:…(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归集全州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应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推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

《哈密市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

《哈密市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拓展信用信息和报告应用。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依法奖惩全流程信用监管,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和信用创新服务。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3修订)》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3修订)》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全面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和风险程度,依法精准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有效结合。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对能够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监管效果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

第五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市场主体风险信息数据库,完善信用承诺、评价、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第六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协同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信用修复、注销办理、涉税事务等问题。有关部门、人民法院等应当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履职管理、培训等配套制度,健全破产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的破产处置工作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优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于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帮助企业再生。

《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标准·新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号:LD/T3002—2023

标准名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归口单位: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4年1月1日

说明:

本文件规定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的评价原则、基本条件、评价指标及评价活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诚信评价。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数据元》

标准号:GH/T1430—2023

标准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数据元

归口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实施日期:2024年3月1日

本文件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数据元的描述规则,并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类和生产经营类、资产负债类、经营风险类、评价类数据元的描述。

本文件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共享与应用。

《公共信用数据应用服务规范》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

标准号:DB12/T1274—2023

标准名称:公共信用数据应用服务规范

归口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4年1月15日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信用数据应用服务的基本原则、数据分级分类、主体分级管理、主要流程与安全要求。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服务基本规范》

标准号:DB44/T2449—2023

标准名称: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服务基本规范

归口单位:广东省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4年1月26日

本文件规定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服务内容、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服务工作。

《职业信用评价规范导游》

标准号:DB11/T2139—2023

标准名称:职业信用评价规范导游

归口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本文件规定了导游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和方法、等级划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导游的信用评价和管理。

《旅行社信用评价规范》

标准号:DB11/T2138—2023

标准名称:旅行社信用评价规范

本文件给出了旅行社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评价指标和方法、等级划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旅行社的信用评价和管理。

《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规范》

标准号:DB11/T2135—2023

标准名称: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规范

归口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文件规定了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与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活动。

《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标准号:DB11/T2134—2023

标准名称: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本文件给出了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数据管理与使用、安全机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其他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可参照使用。

《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

标准号:DB11/T2133—2023

标准名称: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信用目标、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工作,其他企业可参照使用。

《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管理规范》

标准号:DB14/T2827—2023

标准名称: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管理规范

归口单位:山西省商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4年1月10日

本文件规定了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管理内容、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管理活动。

《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规范》

标准号:DB14/T2828—2023

标准名称: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商贸流通企业对自身商务诚信管理水平开展自评,第三方机构针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商务诚信评价可参照执行。

《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管理规范》

标准号:DB11/T2829—2023

标准名称: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术语和定义、编制流程、信息资源代码和信息资源目录构成。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商务诚信主管部门商务诚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非商务诚信主管部门商务诚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可参照使用。

《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

标准号:DB14/T2830—2023

标准名称: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分类体系架构、分类规则和代码编制及维护等。

《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交换接口规范》

标准号:DB14/T2831—2023

标准名称: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交换接口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交换接口的术语和定义、接口类型、接口服务、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持续优化。

本文件适用于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与各数据提供方、数据应用方、信用场景方之间的商务诚信信息共享交换活动。

《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指南》

标准号:DB31/T1444—2023

标准名称: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指南

归口单位:上海市商务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文件给出了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的评价原则、信用信息、评价方法及评价流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对上海市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活动。

《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标准号:DB31/T1439—2023

标准名称: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归口单位:上海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4年2月1日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信用等级及表示方法、评价结果要求。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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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份额20252031年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全景调研报告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25-2031年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分析与投资方向研究报告》报告中的资料和数据来源于对行业公开信息的分析、对业内资深人士和相关企业高管的深度访谈,以及共研分析师综合以上内容作出的专业性判断和评价。分析内容中运用共研自主建立的产业分析模型,并结合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和厂商分析,能够反映当前市场现状https://www.gelonghui.com/p/1430192
4.202420242030年家政行业市场发展分析及发展趋势前景预测报告 摘要 2 第一章 家政市场现状概述 2 一 市场规模与增长速度 2 二 主要参与者分析 3 三 消费者需求特点 3 第二章 家政行业市场发展分析 4 一 竞争格局与市场份额 4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57608651.html
5.2024年58家政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前景分析2024-2029年中国58家政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策略研究报告 第一章 58家政行业相关概述 第一节 58家政行业相关概述 一、58家政产品概述 二、58家政产品分类及用途 第二节 58家政行业经营模式分析 一、生产/服务模式 二、采购模式 三、销售模式 第二章 中国58家政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https://m.chinabgao.com/k/58jiazheng/
6.e家洁创始人云涛:未来两年内家政公司将大体消失如何不花钱获取3、4万种子用户? 2013年5月,我们正式上线e家洁,它是全行业第一个家政O2O产品,第一批种子用户全部来自业内。2013年9月,李彦宏试用e家洁后,觉得比以前电话预约模式更方便,在百度世界大会上宣传e家洁。随后,媒体从业者开始大规模报道e家洁,我们接连登陆《新闻联播》、CCTV 13《新闻直播间》、CCTV https://www.iyiou.com/p/16258#0-tsina-1-29655-397232819ff9a47a7b7e80a40613cfe1
7.新奥管家婆资料2024年85期,数据驱动策略设计潮流版33.845标题:新奥管家婆资料2024年85期数据驱动策略设计引领潮流新篇章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驱动策略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核心竞争力。新奥管家婆资料2024年85期潮流版以数据为基石,进行策略设计创新,致力于引领行业的潮流新篇章。本文将为您解析新奥管家婆资料数据驱动策略设计的理念及其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前景。http://ewrs.rdbjz.cn/post/25224.html
8.2024年十大创业趋势2024年什么行业发展好→买购网2024年十大创业趋势 2024年什么行业发展好 创业趋势 导语 当前,随着新零售的稳步发展,线上线下渠道优势得到互补。互联网汽车市场火热,新能源汽车前景十分广阔。人工智能技术逐渐普及,走入千家万户。智慧物流大潮来袭,市场竞争激烈。健康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场需求巨大。VR技术在各行各业中得到广泛应用。5G技术的普及加速https://m.maigoo.com/zhaoshang/10198.html
9.2024年家政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20242024-2030年中国家政市场深度调查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报告,家政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分支,涵盖了家务助理、育儿嫂、养老护理、清洁保养、家庭教育指导等多个细分领域。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居民生活质量追求的提升,家政服务市场需求旺盛,行业规模逐年扩大。当前,https://www.cir.cn/R_QiTaHangYe/86/JiaZhengHangYeXianZhuangYuFaZhanQuSh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