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姜家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姜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姜家镇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发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提高小镇品位,为亚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赛事环境,确保国家卫生镇复评顺利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为民创建、科学创建、精品创建”的原则,以国家卫生镇复审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水平,力争在开展特色活动、实施重点整治、解决疑难问题、打造精品亮点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不断巩固发展XX镇镇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君(姜家镇党委书记)
叶利剑(姜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华强(姜家镇人大主席)
李军良(姜家镇党委副书记)
江洁(姜家镇副镇长)
姜文杰(姜家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何杰云(姜家镇党委委员)
徐长森(姜家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叶虹(姜家镇党委委员)
余秋玲(姜家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范鹏翔(姜家镇党委委员)
王文芳(姜家镇副镇长)
方林(姜家镇副镇长)
谢青远(姜家镇副镇长)
成员:邵航锐(姜家镇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严莹(姜家镇党群办公室主任)
洪可兴(姜家镇生态保护办公室主任)
童一心(姜家镇特色产业办公室负责人)
汪林崇(姜家镇民生事务办公室主任)
洪周焱(姜家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黄钰珍(姜家镇人大办公室负责人)
许靓(姜家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王杰(姜家镇商务办公室负责人)
洪少波(姜家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俊杰(姜家镇残联理事长)
章自由(姜家镇农经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林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邵航锐、黄钰珍、许靓、洪周焱、童一心、严莹、洪可兴、王杰、洪少波、吴洁萍、王英女、余辉。镇属各单位、村(居)民委员成立由单位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辖区的复审工作任务落实。
(二)5个专项整治组
1.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组
负责人:何杰云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成员:洪可兴、许靓、洪建财、邵航锐、严莹、童一心、余惠伟、徐建鑫、唐仙威、叶吉利
2.商贸市场及“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组
职责:一是落实镇区商户门前“四包两禁止”责任,落实卫生责任区。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严禁店外经营,整治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现象以及各类流动饮食摊点、马路夜市摊点。二是集中对“六小行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做到证照齐全、制度上墙、消毒达标、操作规范、无黄赌毒现象。三是开展豆制品、熟食品、农产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负责人:王华强、何杰云
责任单位:居委会、城管中队、市监所
成员:黄钰珍、王媌婧、录召红、李倩
负责人:叶虹、方林
责任单位:居委会、城管中队
成员:汪林崇、许靓、王英女、唐祎欢、余惠伟
4.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职责:开展乱修乱建和违法建筑整治,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和有碍市容市貌的建筑。
负责人:方林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城管
成员:许靓、王俊杰、章自由、唐祎欢、唐仙威、叶吉利
5.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职责:加强对镇区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规范镇区售煤点,整治燃烧非指定煤种、餐饮油烟排放等问题,不断改善镇区空气质量。
负责人:何杰云、范鹏翔
责任单位:居委会、市监所
成员:王杰、洪少波、洪周焱、李雯钰、录召红、李倩
三、职责分工
镇属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达标。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有承担爱卫会工作的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3.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卫生村、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2.社区、村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三)市容环境卫生。
3.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7.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
8.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10.镇辖村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
11.加强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公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四)生态环境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无烟囱排黑烟、乱排污水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无黑臭水体。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
2.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4.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1.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5.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2.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4.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2.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3.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加强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5.建成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四、实施步骤
此次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从2023年2月20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0日)。召开国家卫生镇复审动员会,对复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组织整治阶段(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6月31日)。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达标。
(三)考核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迎接复审达标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提高;迎接省爱卫会专家组暗访调研和现场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镇上下要将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作为2023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镇属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对迎复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条块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镇属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对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的宣传动员,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建立督查通报和考核问责机制,将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镇村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落实到位、迎检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力、措施不实、进度不快的集体和个人实行通报批评、责任追究。
附件:《姜家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姜家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
国家卫生乡镇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镇党委、镇政府定期不定期研究爱国卫生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将爱卫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2.制定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镇党委、镇政府
1.制定国家卫生镇分工方案。
2.根据创卫工作的需要安排创卫工作经费。
3.镇属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各(居)村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镇属各单位
各村(居)民委员会
1.镇属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评比、有检查。
2.开展两次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运动。
1.逐步建立完善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自然资源所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
1.设立投诉热线,制定群众来信(电)、来访受理等制度。
2.建立、健全投诉平台,群众举报问题处理制度、舆论监督通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3.做好群众对镇区卫生状况满意度的测评工作,满意率≥90%。
二、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有中长期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
2.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3.创建宣传专栏,每月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4.对照健康细胞标准,积极开展各类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7.社区、村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1.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各村(居)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
1.开展控烟工作,制订实施方案。
2.单位开展控烟宣传,设立禁烟标识。
3.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5.室内公共场所均设有禁烟标志。
居委会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加强镇区道路管护。
2.加强镇区路灯维护,确保镇区路灯照明率。
3.合理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5.加强河道的管理,及时清理水面、岸边杂物。
6.严格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对在建的工地出入口、运输车辆、临时占道搭建、建筑垃圾等进行规范管理。
7.严厉打击车辆运输建筑物料、渣土等物品沿街抛洒滴漏情况。
8.施工围墙不得低于2.5米,且美观大方,有创卫宣传标语。
11.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进一步加强镇区绿化工作,开展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创建。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
2.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
1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1.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1.按照城市二类标准对镇区公共厕所进行改造,尤其是主次干道、医疗机构、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
2.加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合理处置。
15.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
1.布局合理农产品市场,科学设置经营区域。
2.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
3.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科学合理设置销售区域,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
4.加强对便民市场的管理,确保便民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良好。
16.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1.做好饲养畜禽的登记管理,引导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
2.加强各类集贸市场日常监管,确保无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镇市场所
镇畜牧站
1.镇属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加强卫生保洁,完善环卫设施配备,推行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及时,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2.镇属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8.镇辖村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强化镇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配套相应的收集设施。
2.在镇区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9.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1.开展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四、
生态
环境
20.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无烟囱排黑烟、乱排污水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无黑臭水体。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
1.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确保不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开展蓝天保卫战。
3.加强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监管。
21.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
1.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检测控制,平均值≤55分贝。
2.划分声功能区,加强声功能区夜间环境检测,达标率≥75%。
2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1.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100%达标。
2.加强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
23.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1.加强镇卫生院医疗、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重点解决个体医医疗、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
2.全镇医疗、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镇卫生院医源性污水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镇卫生院
五、重点场所卫生
24.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严格落实亮证经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证件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
25.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开展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管理。
1.加强小学、幼儿园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的卫生监测。
2.各学校要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设立校医室或卫生室,管理规范,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
3.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
镇中心小学
镇中心幼儿园
1.镇中心小学按要求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
3.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
28.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1.加强职业病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监督管理工作,申报率>90%。
2.做好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加强商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30.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1.按照行业要求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31.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1.开展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2.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划行规类加强管理。
3.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1.餐饮行业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2.全面开展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覆盖率≥90%。.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健全,重点是防蝇防鼠等设施齐全。
33.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1.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2.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活动,确保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1.开展饮用水监督监测,推广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建立饮用水供水单位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开展水池清洗、消毒(每年一次以上)。
3.对集中供水和农村饮用水的水质进行检测,每月一次,并要有检测报告。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1.医院发热、肠道门诊设置符合、预检等处理制度健全,传染病预检设点科学。
36.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1.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工作,各项指标达标,资料齐全。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37.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加强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1.建立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2.对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1.为辖区内医疗卫生人员构建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
2.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临床用血和自愿无偿献血达到要求。
39.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1.开展春、秋两季灭鼠、灭蟑活动,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2.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到位,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详实,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基本能反映“四害”密度和危害现状。
3.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771/2023-26084
发布机构
姜家镇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1
有效性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姜家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姜政【2023】1号